第14章 《古詩十九首》經學闡釋史回顧(2 / 3)

《欽定四庫全書》中收錄明代葉盛所撰《水東日記》,其中提及(日記第二十四卷)當時人對劉履注古詩的看法:“祭酒安成李先生,於劉履《風雅翼》常別加注釋,視劉益精。安成李先生者,李時勉也。其書今未之見,然時勉以學問醇正,人品端方,為天下所重。詩歌非其所長,考證亦非其所長。計與履之原書,亦不過伯仲之間矣。”

作為朱熹理學詩學的產物,《文章正宗》與《選詩補注》都具有濃重的理學意味。無論釋義還是選目,都“以理為宗,不得詩人之趣”(顧炎武《日知錄》)。劉履的《選詩補注》在明代得以廣泛傳播,除明代楊慎質疑其以“君臣治道”解詩的“此何理耶”,認為其“所見寡陋”外,明代曹安在其《讕言長語》中雲“古詩為上,劉坦之選詩補注可法”。明代著名文學家胡應麟認為,劉履的注釋是比較好的本子:“劉坦之《選詩補注》雖稍溺宋人,其論漢、魏、六代及唐,剖析深至,亦似具隻眼者。”(《詩藪》)由此可見劉履《古詩十九首旨意》在明代的影響。

明代以前,特別是唐代科舉取士製度以詩賦和儒家章句取士,使得《古詩十九首》的闡釋與儒學的理學思想相聯結。這一時期,《古詩十九首》的闡釋主要以《文選》、《選詩補注》的政教比興“釋義”為主。明代以後,各類新型的鑒賞及彙評性的古詩選本開始出現。與主要作為科舉教材課本的《文選》不同,古詩選本不僅具有詩歌範本的功能,同時編選者還通過對作品的鑒賞及彙評,傳達推廣自己的詩學主張。盡管許多論詩仍保留著明道宗經的名義,但實際上已不同程度地向文學審美敞開。即《古詩十九首》的闡釋體現出由“釋義”為主轉為注重詩歌審美欣賞的特點,如竟陵派陸時雍的《古詩鏡》以情解詩,強調《古詩十九首》之“托”的運用:“所謂托者,正之不足而旁行之,直之不能而曲致之,情動於中,鬱勃莫已,而勢又不能自達,故托為一意,托為一物,托為一境以出之故,其言直而不訐,曲而不洿也。”“《十九首》謂之風餘,餘謂之詩母。”此處之“托”,可理解為審美意義上的“比興”之法。隨著評點體的興盛,詮釋形式也受到了影響。在評點類著作中,篇、章、節的意旨與審美特點的揭示多在相應部分以眉評、文末評或夾評方式標注,語言極其簡潔、精練。其中影響較大的是孫月峰的《文選》評點。在《青青河畔草》首上眉評曰“蓋刺小人詩”;對《行行重行行》中“思君令人老”句,孫評曰:“是婦憶夫詩,以比君臣,妙處似質而腆,骨最蒼,氣最煉。”這種點評對詩歌潛藏意旨的揭示極為簡潔,但也以“比興寄托”和“美刺”詩教觀為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