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圖畫”的擁護者,看現在的議論,是“啟蒙”之意居多的。

古人“左圖右史”,現在隻剩下一句話,看不見真相了,宋元小說,有的是每頁上圖下說,卻至今還有存留,就是所謂“出相”;明清以來,有卷頭隻畫書中人物的,稱為“繡像”。有畫每回故事的,稱為“全圖”。那目的,大概是在誘引未讀者的購讀,增加閱讀者的興趣和理解。

但民間另有一種《智燈難字》或《日用雜字》,是一字一像,兩相對照,雖可看圖,主意卻在幫助識字的東西,略加變通,便是現在的《看圖識字》。文字較多的是《聖諭像解》,《二十四孝圖》等,都是借圖畫以啟蒙,又因中國文字太難,隻得用圖畫來濟文字之窮的產物。

“連環圖畫”便是取“出相”的格式,收《智燈難字》的功效的,倘要啟蒙,實在也是一種利器。

但要啟蒙,即必須能懂。懂的標準,當然不能俯就低能兒或白癡,但應該著眼於一般的大眾,譬如罷,中國畫是一向沒有陰影的,我所遇見的農民,十之九不讚成西洋畫及照相,他們說:人臉那有兩邊顏色不同的呢?西洋人的看畫,是觀者作為站在一定之處的,但中國的觀者,卻向不站在定點上,所以他說的話也是真實。那麼,作“連環圖畫”而沒有陰影,我以為是可以的;人物旁邊寫上名字,也可以的,甚至於表示做夢從人頭上放出一道毫光來,也無所不可。觀者懂得了內容之後,他就會自己刪去幫助理解的記號。這也不能謂之失真,因為觀者既經會得了內容,便是有了藝術上的真,倘必如實物之真,則人物隻有二三寸,就不真了,而沒有和地球一樣大小的紙張,地球便無法繪畫。

艾思奇先生說:“若能夠觸到大眾真正的切身問題,那恐怕愈是新的,才愈能流行。”這話也並不錯。不過要商量的是怎樣才能夠觸到,觸到之法,“懂”是最要緊的,而且能懂的圖畫,也可以仍然是藝術。

五月九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五月十一日《中華日報·動向》,署名燕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