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話說回來,誰讓你們喜歡搶劫來著?活該!姑娘這些年來最煩的還就是你們這號人,不過……
再摸摸下巴,從實事求是的角度來說,如果不是這號人的存在,好像老爹也就沒什麼生意可做了?
嗯,強盜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的!
點點頭,再看一眼這站著的三個屍體,發發善心,順手就摸上了他們驚恐地瞪得老大的眼——
都說死不瞑目就會炸屍。你們雖然不是好人,死得也不算太冤,能順手時,還是給你們合一下眼吧。
至於其他人,對不起了,咱如果特意彎下身子去侍候你們。就不是順手的事了。
而所謂殺人之處,絕不能久留,腳步一跨,就準備離開。但是,突然腦中一閃——
等等!他們是強盜!
強盜是專門搶別人的!
姑娘我這次出來呢,是既不光明也不正大,雖然臨走時想法子撓了老爹的一個箱子,又從他平時藏銀子的地方摸了一把,但當時時間緊迫,生怕被老爹轉回失了最佳跑路機會,就隻摸到了幾錠銀子,連張銀票都沒撈著……
那……我低頭看看地上的人,那我今日順手牽羊應該不算罪過吧?
反正你們的錢也來得不正,姑娘用幾個好像說得過去?
怎麼著姑娘平時也總是被你們這號人攔路,雖然從沒有人能在姑娘身上搶走東西的,但我替其他被搶的再搶回來一些,似乎也挺不錯?
眉眼一轉,就蹲了下來,開始摸呀摸——
一個,兩個,三個……等十幾個屍體都摸過後,我開始歎氣了,難道這些強盜出門前都不帶錢的嗎?
怎麼摸來摸去,就隻摸出十幾個銅板和兩三錠碎銀?
呃,還有……捏著鼻子將手裏的那東西扔開,不得不翻個白眼,竟然還有一個香氣撲鼻到了令人呼吸不過來的紅肚兜。
那廉價又不含蓄的脂粉氣,一聞就知道是哪個窯子裏出產的,而這些強盜有了錢不是進了酒鋪,就是送了窯子,活得倒是無牽無掛,卻是害本姑娘白高興一場!
算了,走!
再等一下,剛剛那位斷氣前說今天是“兵分兩道”?難道是說他們還有一批人?
那在哪裏?
這一批是在這條路上,離路口百十丈遠,那另一批……眼睛一亮,會不會就在分岔那邊的另一條路上?
而那另一批如果今日劫道劫成了,不就會有收獲了?
眼睛更亮,我既然沒錢,就“搶之於民,用之於民”,反正咱是地地道道的“良民”。 得,姑娘我不喜歡走回頭路,現在嘛,看一看剛剛走過的路,再看看手裏少得可憐的銀子,遙想自己很快就會沒有錢花的處境——
單身一人,可不是想遇劫匪就能遇得著的,今日既然撞見了,不撈白不撈,我決定,回頭!
一提氣,用上輕功,向來時路飛去——
幾個眨眼便到了那個岔路口,再一拐,拐向了剛剛我沒踏上的往南的那條路。
往南處,多是商人通行處,佛祖保佑,這兒今日一定要有商人通過,也一定會被劫匪給搶了,最好是搶了他千兩萬兩,再由我去把它們搶回來。
嘿嘿,如果被搶的還沒走,那俠女出馬,對方也應該會感謝咱一下吧?到時將被搶的錢財還他大半,留個小半作為謝資豈不也是正當?
劫匪呀劫匪,你們也千萬別已經得手後又溜掉了!
千萬不要!
腳下生風,林木倒退——
在這條通往南方的路上奔掠了同樣是百十丈後,又是一個突然——
------題外話------
不喜歡寫宮鬥,覺得女人與女人的戰爭,讓人太過窩火。心機、計謀,全用來對付女人了,卻讓真正的罪魁禍首,也就是那個男人看笑話。也不喜歡寫宅鬥,道理同上。
女尊文是不涉足的,某種程度來講,小說這東西能影響許多青少年,甚至能影響她們將來的婚姻觀與價值觀,從而會在現實生活中產生太大落差,以致幸福感缺失。
所以,我寫的通常是江湖,也會寫江山天下,圖的就是痛快!而女主也通常是灑脫自在,沒有粘粘乎乎的弱女。,
而且,文字中雖然也帶著李白詩詞中的那種浪漫主義色彩的誇張,卻是江湖文正常範圍內對武功方麵的誇張,情節安排與其他方麵卻不會有什麼漏洞和過度的不合理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