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1 / 2)

這一夜,注定是一個不平靜的夜晚。李德基先是沉默,接著滔滔不絕的講起了自己的經曆,最後又開始嚎啕大哭。如此往複循環,不知道折騰了幾個來回。

整整一條煙,被他抽的隻剩下了兩盒。李愛國和姚虎也被他折騰的夠嗆!他們倆臉色蒼白的坐在牆角邊上,一言不發的看著姚虎一個人的演說。

“我不後悔,我也沒有做錯!我殺的都是該殺之人!我一不殺老人孩子,二不殺婦女,三不殺上班的工人。我殺的都是騎在工人頭上作威作福的主任、廠長,要不就是公款吃喝的貪腐官員!”

“你們說我做錯了嗎?”李德基兩眼通紅的瞪著李愛國和姚虎,虎視眈眈的問道。

李愛國知道,這個李德基已經處在了精神崩潰的邊緣,這個時候如果再刺激他,他肯定會發瘋!想到這,李愛國連忙說:“沒做錯,沒做錯,你殺得人都是該死之人!”

聽到了這個回答,李德基的眼神變得空洞。他把腦袋靠在了牆壁上,眼睛直勾勾的望著房頂上昏黃的燈泡,喃喃自語的說:“我真的是迫不得已才去殺人啊!我要是不殺人,家裏就沒有飯吃。我要是不殺人,孩子就沒有錢去上學,我要是不殺人,媳婦就要去當坐台小姐,我……”

李德基喋喋不休的強調著他殺人的理由。這一晚上下來,他不知道說了多少遍,李愛國和姚虎聽的耳朵都快起繭子了。就在李德基依然機械的重複他說的這些話時,耳朵很尖的李愛國聽到,監室外麵的走廊裏,傳來了一陣雜亂的腳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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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腳步聲的越來越近,李德基慢慢的停止了說話。他瞪大了眼睛,聽著走廊裏麵的腳步聲停在了監室的門外。他有些緊張的咽了口唾沫,問道:“已經到時間了嗎?”

李愛國還沒有來得及回答他,監室門的鑰匙孔裏,傳來了鎖芯轉動的聲音。監室門被打開,首先走進來的,是兩名持槍的武警。在他們的身後,跟著走進監室的是副監獄長和執行科的兩名法警!

昨天晚上給李德基拿煙過來的那位管教獄警,最後一個走進了監室,他先是看了看臉色灰白的李德基,確認他沒有自傷、自殘之後,衝著李愛國和姚虎勾了勾手指,說:“好了,你們的任務結束了。先去門外等一等,一會兒辦完正事,我把你們兩個送回監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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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愛國和姚虎走出了監室。監室門並沒有關閉,李愛國得以看到李德基行刑之前的全過程。一個穿著灰色製服的檢察官走到李德基的麵前,從公文包裏拿出判決書,開始宣讀起來。判決書很長,其中還有許多晦澀難懂的法律專用術語。檢察官把這份死刑判決書念的是陰陽頓挫,就仿佛再念一首十分美妙的詩歌。可惜,在這個環境之中,沒有人會欣賞他的聲音是否動聽,他的語調是否悅耳。

“被告人李德基,男,1961年7月22日出生,漢族,遼安省撫川市人,技校文化,被捕前係撫川市第二重型車床廠工人,1988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3日因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李德基低著頭,看不到臉上的表情。可是從他那都懂得雙肩可以看出,此時此刻,他的內心之中應該是十分的恐懼。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三十二條,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迅速審判嚴重危害犯罪分子的程序的決定》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李德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被告人李德基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庭決定,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