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秘書長就走到季子強的辦公桌前,拿起了電話,給公安局方局長撥了過去,通知方局長到季市長的辦公室。
季子強和彭秘書長兩人又說了一會話,公安局方局長趕過來了,彭秘書長準備回避離開,季子強示意他留下。
方局長就向季子強彙報了案件偵察進展情況,他說公安局已經基本掌握了凶手的體貌特征,正在展開搜捕工作,柳林市局開過幾次案情分析會,得出的結論是這次暴力時間,極有可能是大鵬公司的大手作案的,但目前未找到確鑿證據。
季子強就提出了要求,希望公安局抓緊偵察工作,務必將罪犯繩之以法,同時要加強對大鵬公司的偵察,盡快查出幕後的始作俑者,對這種幕後的罪犯決不能讓他逍遙法外。
方局長深感壓力很重,因為他是深知大鵬公司的背景的,但他還是向季子強表了態,說會盡力早日結案,堅決打擊犯罪,請季子強放心。
在方局長和彭秘書長走後,季子強對整件事情又做了一個係統的考慮,他想到了這其中放放麵麵的關係,也想到了執行起來的難度。
但經過一夜反複考慮,季子強還是拿定了主意,決定在案件偵破前,暫停大鵬公司在利民安居工程工地的施工。
當然了,在季子強做出這重大決定前,季子強還是給葛副市長通了個氣,季子強也知道,自己這樣做就算是把葛副市長和呂副書記徹底的得罪了,但季子強實在是找不到可以妥協的方式來,他也不準備就這件事情做出退讓和妥協。
接到了季子強的電話告知,葛副市長當然是不滿意的,這直接就涉及到了葛副市長的切身利益問題,他想過抗爭,但又實感無耐,季子強畢竟是主持市政府全麵工作的市長,自己隻有服從和配合的份,但就此讓葛副市長放棄,也有點太小看他了,葛副市長有他自己的方式,很快,他就聯係了呂副市長,他們兩人稍微的做了一陣商議和溝通,就一起到了韋書記辦公室,用他們的方式,給韋俊海書記做了彙報。
韋俊海靜靜的聽著他們的彙報,心裏也在暗自思量,對大鵬公司的底細他也是知道的,而且顯然的,這次葛副市長和呂副書記是帶著傾向而來彙報。
拋去他們的假話,從事情的本本質上看,季子強這樣做也並不算錯,而且還應該說很有魄力,很公正,很適宜。
不過現在的問題不是季子強做的對不對,而是他做的越對,對自己就越有威脅,難道自己在政府主政的時候就沒發現大鵬公司的事情嗎?難道我們柳林市過去的領導都是蠢材嗎?
是不是柳林就你一個季子強最光明磊落?你難道是救世主,是撥亂反正的大英雄?
這種種的考慮讓韋俊海必須站在葛副市長和呂副書記的一邊,他沒有選擇的餘地,政府那麵很多事情和自己都脫不了幹係,他是不能讓季子強一件件的修改和更正的,那損傷最大的或者是自己。
他答應了兩個屬下,說自己會適當的幹預,但他還告誡這兩個屬下,盡量不要惹出事端,不要和季子強正麵為敵,現在還不到決戰的時候,季子強還沒有漏出重大的破綻。
這兩個人當然也馬上表態同意了,他們現在已經是自顧不暇,也不想挑起戰端,先解決了大鵬公司的事情再說,掙錢的慾望和迫切是能夠讓他們忍辱負重的,因為他們太需要補充一下銀行的存款了。
到了第二天,季子強就讓彭秘書長起草了《柳林市人民政府暫停利民安居工程施工的決定》,
並讓彭秘書長把這個決議送到了韋書記的辦公室。
但讓季子強和彭秘書長都意想不到的是,韋書記很快的就作了批示:子強同誌,案子可以繼續調查,但拆遷和施工是否可以按原計劃進行。”
季子強坐在辦公室裏,手上拿著那個文件,望著韋俊海書記的那句批示,一個人發楞著,季子強的心裏感到一陣發緊。
韋俊海書記的這個批示,看似平淡,但份量卻很重,不要看那“是否”二字,好像是在和季子強商量,其實不然,那是一個很肯定的決議,意思很明確,就是推翻這個決議,句末不是問號而是句號,這就意味著韋俊海書記是不需要和季子強商量的。
季子強感到很無奈,市委韋書記是有權,也是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自主地代表市委,代表黨,來對這一決定做出否決,對官場這個通行的慣例,季子強心裏十分清楚。
但季子強心裏還是窩了一肚子火,這個決定的否決,不僅傷害了季子強的麵子,還傷害到了是政府的威信,更為重要的是,這個否決讓大鵬公司有了一個錯誤的理解,他們就可以繼續和堅持他們的意圖,和政府明目張膽的對抗,對著一點,季子強是深惡痛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