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接管城池和兵馬(2 / 2)

也能夠減少官員濫用私權,至少能夠動用的權力不那麼多了。

他不得不承認黃治的方法很好,但是自己沒有那麼多權力了,他的心裏還是非常不爽。

解決了官場製度的事情,黃治又命人去建廠,一切按照北平郡的方式,建立華夏布廠,華夏家具廠等等,這樣,也算是一種軟實力,就算自己不是皇親國戚,名聲還沒有多大影響力,但是要能把廠子的名聲打出去,響應四方,也是一個好辦法。

武力和商業一起進攻,百利而無一害。

所有的事情隻要按照北平郡的做就沒有錯了,至於有沒有要修改的地方,等他想到了,自然會來補充。

當然,他也支持別人提好意見,如果可行的話,會直接寫到政策裏去,如果是法律的,則直接寫到法律裏去,非常的嚴格。

動不動就是死刑,讓別人不敢隨便做惡事了。

像動手打人,這個前提是要打,玩的好的打鬧不行,一方不知道情況,另一方偷襲,或者帶人來打傷對方的時候,被打傷的一方可以直接殺了對方,也不用判處死刑。

當然,這必須有證據,假裝的不行,如果是無法確定的案件,就一直要進行調查,直到調查出來了為止。

無法確定的案件,都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了的,主動傷人的,全部都判處死刑,這樣,就沒人敢隨便動手了,就算是發生了矛盾,也是互相辱罵一下,不敢殺死對方。

隻要是正當防衛,不管怎麼做,都判處無罪,隻有少量人,不是進行人身傷害的犯罪,都根據情況的惡劣性輕重,允許賠償或者判5—50年內的有期徒刑。

這都要根據罪犯的情況來,檢察官必須量情況處理,要遵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民意。

劉虞的人,黃治不敢用,縣鎮的衙門,全部從自己的步兵裏麵調人去任職,那些受了傷,無法再作戰的,可以派去負責檢察院或者縣令的工作。

退伍的老兵,當然,現在還沒有退伍的,但是黃治選了一些厭倦了戰鬥的,讓他們去負責衙門的任務。

自己手下的士兵都接受過思想教育和現代化的軍隊訓練,懂的兩句話:一: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二:為天下人民服務。

所以他們的思想是可以信任的。

黃治手下的士兵,除了每天的軍事訓練,也有文博士上課,講解知識,甚至印刷了兵法之類的書籍,在軍隊裏麵成立了圖書館,能夠讓他們去借用和觀看,豐富自己。

讓退休和傷殘的軍人有工作,也是一種優待,一種器重。

將來軍人退休了,都會安排工作,不會虧待了他們。

至於劉虞的手下,他本人倒是一個老好人,但是手下卻不見得,因為沒有自己治軍嚴格,所以很多人沒有受過良好的基礎教育,有些人甚至思想都是充滿著邪念的,不堪重用。

各個縣城和鎮都有縣令,主要是負責民生,太守則是掌管所有縣城和鎮的縣令的情況,考察他們的民生情況,有沒有好好的辦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