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律和新政策抄寫了很多遍,是每個人都要記得的。
黃治在司隸州成立了各個部門,比如檢察院,衙門,縣令府,太守府等等。
衙門相當於後世的派出所和公安局,檢察院是法院,縣令府和太守府屬於鄉政府和市政府等等。
以前的官府被拆成了這麼多的部門,就是為了不讓一個人掌權太多,也是減輕縣令的事務,不然的話,事情太多,壓的人喘不過氣來,可能會導致各地的縣官懈怠。
再者,黃治已經辦了很多的國有企業,並且現在還在增加,也就不擔心開不起月俸,可以養起那麼多的人。
隻要不是太沒用的機關部門,該要的還是要要的,因為這個能夠減輕縣令的事務,也能夠讓做事情更加的有效率。
黃治甚至想成立殘聯之類的,不過暫時還沒有時間去實現,畢竟整個天下還沒有統一,太多的新政策了,每收服一個地方,就要推廣一遍,當收服的地方越來越多,如果一口氣推行的新政策太多,說不定會因為百姓和士紳們的不理解,引起強烈的反彈,所以黃治先實行幾個比較重要的政策,剩下的可以以後慢慢的來。
李儒和他手下的文臣,沒想到黃治把官員分成了這麼多的部門,那麼當官的,掌握的權位也就更少了。
有些為官清廉的,倒是覺得不錯,這樣能夠減輕每個官員的事務,讓大家能夠把事情辦的更好,更有效率。
至於那些本來手腳不幹淨的,權位越小,能夠撈到的好處就更少,他們非常的不滿,雖然是我減輕了,但是他們本來就沒有多少的事情,雖然要負責的事情很多,但是很多的事情,他們根本不去做的,直接放到旁邊,現在減少了事情,也減少了收入,自然引的很多有貪贓枉法的文臣心生不滿,甚至暗怪李儒不給投降黃治。
這樣,他們能夠撈到的油水更少了,以後還怎麼活?怎麼瀟灑?
李儒也沒有想到黃治把以前的官員權利給分散開了,成立了那麼多的部門,還以為黃治是不放心自己等人,所以要分散權力。
比如太守太人隻管理下麵的縣令,負責整個郡的民生,沒有任何的軍權,調動不了任何的兵馬,以後就隻能好好的管你民生了,把這件事情做好,就是最大的大功。
衙門也不需要處決犯人了,隻需要把案件查清楚,把犯人抓捕到位,判處犯人都是檢察院的事情,李儒覺得這個政策很好,但是黃治在這裏實行這個政策,他以為黃治是對他們不放心。
如果黃治對他們不放心,那麼他還留在黃治的手下做官,就是一個絕對的錯誤。
不過聽黃治說,他手下的所有州郡都是這樣的政策和模式,他便釋然了,雖然這個政策推廣的有點早,但是其他的州郡都一樣,司隸州肯定也一樣,不能搞一個例外,否則的話,以後會顯得格格不入,甚至會引起嘩變。
官場的事情都安排妥當了,黃治讓李儒等人先下去休息,給他們安排好了房子,之後黃治聯絡來了執法團的人,調查一下李儒和李儒手下官員的事跡,看看有沒有貪贓枉法,貪贓枉法的都不能夠重用,甚至應該開除出去,以後如果再犯的話,隻有死路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