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通過之後,有一段寬限時期,在此期間摩根財團必須作出抉擇,是做存款銀行業務,還是搞投資銀行業務。合夥人仍然希望法案能被撤消,但是摩根銀行在19世紀20年代發揮了無與倫比的政治影響之後,現在似乎陷入癱瘓境地,無法再施加影響了。正如小阿瑟·施萊辛格指出的,銀行家們與其他任何組織相比,都更多地失去了公眾的尊重,或更深切地痛惜失掉了與華盛頓的關係。就在新政開始之時,他們成為一個汙穢的賤民階層。就摩根財團而言,有一段時間他們似乎是被敵對勢力打得落花流水,他們的宿敵牢固地盤踞在華盛頓。白宮曾請因普約聽證會而出名的塞繆爾·昂特邁耶起草新的證券公開法,但昂特邁耶後來失去了被羅斯福重用的地位,因為他大肆吹噓其所謂"與總統的密切關係"。
眾多立法的構思均出自紐黑文鐵路的瘟神路易斯·布蘭代斯,他現在是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官。1933年5月,他20年前在"大學俱樂部"中對拉蒙特闡述過的戒律成為證券法中的法則。這部以反映證券真實情況為準的法規要求對新證券進行登記,並對公司及承銷商的情況全部披露。"賣者自負"替代"買者自負",成為法規的基本原理。羅斯福在讚賞這一法案時,曾間接提到布蘭代斯那部關於紐黑文鐵路的書——《別人的錢》,羅斯福說:"法律應該包含這一古老的哲理,即那些經營銀行、公司和其他管理或使用別人的錢的機構,應是代表他人行事的信托者。"1對於摩根財團來講,路易斯·布蘭代斯可不僅僅是一個評論者,他幾乎是具有神話力量的對手。1934年早些時候,萊芬韋爾建議拉蒙特讀一讀新版的《別人的錢》,並為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中針對私有銀行的條例而譴責布蘭代斯:"我毫不懷疑這是他鼓動起來的,甚至是他起草的。猶太人是不會忘記的,他們毫不留情……我強調這麼多的原因,是因為我覺得你低估了我們對手的實力……我認為我們遇到了最深奧的政治經濟哲學,猶如木桶中的酒,醇化了20多年,出自民主黨的精粹和最有權力的人,而他又正好是最高法院的法官。"2盡管司法權與行政權應分開,布蘭代斯還是通過他的女兒伊麗莎白·勞申布施作為信使給羅斯福出點子,羅斯福用代號"以賽亞"來指布蘭代斯。
1934年,摩根財團與紐約證券交易所主席理查德·惠特尼聯合展開強大的遊說攻勢,以期撤消證券交易法,他們在喬治敦城一座被戲稱為"華爾街大使館"的住所裏活動,警告說聯邦條例會把華爾街變成一個"荒涼的村莊"。3這場鬥爭異常激烈,盡管有反華爾街的情緒,法案起草人還是對其勝利感到意外。其中一位起草人托馬斯·科克倫很有些欣喜若狂,他說:"雷伯恩和我單獨地頂住摩根和證券交易所派來的律師的連續不斷的炮火——我們大獲全勝!"4摩根的另外一位對手約瑟夫·肯尼迪在股市崩潰之前曾被傑克冷落過,而現在已成為證券交易委員會的首任主席,而參加起草法案的費迪南德·佩科拉則被任命為專員。這些貨幣兌換商可真的是被轟出聖殿了,而把他們趕出來的是在20世紀20年代曾被美國有特權的白人把持的華爾街排斥在外的愛爾蘭人、意大利人和猶太人。
摩根的合夥人於是采用言辭激烈的批判手段,而他們此時本應采取和解態度的。傑克·摩根猛烈抨擊"荒謬的"聯邦存款保險,並警告說,如果證券法得以頒布,則意味著資本市場行將滅亡。麵對其銀行權力的減少,他顯出一副略被擊敗的神態,對朋友抱怨說,他是諸位政治鼓動家練習拳擊的吊袋。與其他合夥人一樣,在攻擊新政時他緘口不言——這也許是他1934年沒有參與他《聖經》中的人物,希伯來的大預言家。
的朋友約翰·戴維斯律師建立反新政自由聯盟的原因。他曾斷言:"如果什麼人大聲疾呼,公開反對……他馬上就會遭到公眾的嘲弄,會被視為一個十足自私、追逐個人利益和對新思想無動於衷的家夥。"5他很容易成為批評家攻擊的目標。他粗率無禮地拒絕采訪:"我覺得我的意見無關緊要。"因此經常招致記者的怨恨。而其他時候,他又談論並譴責階梯收入稅製,或采取煽動性立場。不管怎麼樣,他的聲望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