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子(1 / 1)

嘉慶五年,庚申,公元1800年,福建省林家寨

林家寨族長,姓林,名吉貞,喜藏金石、字畫、玉器。

某日,林吉貞午眠,夢赤星劃天而落,墜入村東山上。醒後,上山尋。於東山腰處,覓得異石,石通體碧綠。觀之,不識其為何物。

欲回,見遠處海邊礁上,端坐一僧。林心一動,持石而往。對僧示此石,請教之。

和尚觀後,言:“此石,名為龍鳳寶,出自龍腰。子夜觀石,應陰麵對月,石中即現鳳,午時觀石,應陽麵對日,石中即現龍。日久,石必分。陽石可雕龍,背陰文稱龍佩,商者帶之,必得富貴;陰石可雕鳳,背陽文稱鳳佩,應藏之,不可帶。”僧言訖,坐化而逝。

林持石歸。分子、午時,各觀之。果如僧言。擇吉日,命精巧工匠將石中分,陽石雕龍,陰石雕鳳。

次年,林和村中長者共議,改村名為龍鳳頭。並對家人言:龍佩留於長子,家中之人,非從商者,不可帶之。己卒後,葬於東山腰處。又造密室,將鳳佩藏。

約兩百年後,龍佩傳入林氏子弟天昊之手,機緣巧合,鳳佩也再次重見天日,龍鳳寶玉引出一段悲喜故事,吾記之,遂成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