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我可以反悔嗎?(2 / 2)

明眼人一看,相對於譚傑可怕的平靜,老鴇和死去的李冉成了笑話。

我皺眉看著,心裏打鼓,最後胖子製止爭吵,讓警衛將兩人帶走,審訊室就陷入了他一直盯著我看的詭異狀態。

我被盯得頭皮發麻:“你不會以公謀私傳訊我就為了看我吧?”

胖子嫌棄搖頭,難得正經的問我對這審訊有什麼看法。

“能有什麼看法,不就是譚傑把李冉上了,然後發現對方是援交妹,過不了心裏那關分手唄,你看外麵那姑娘多乖啊!”我說著身子往前傾斜嬉笑:“你是男人,換做你也會這麼做吧?”

胖子撇我一眼,臉上肉隨著起身一動,雙手扶著桌子,俯視問我,認不認識譚傑。

我搖頭:“肯定不認識啊!”

但接下來胖子卻說,他今天很快就確定了譚傑身份,因為對方正好有那個時段出入李冉城市的記錄。

但在查的過程中,卻發現譚傑和高力合開了一家公司,老板是譚傑,但最大的股東卻是高力。

我倒吸一口,也覺得奇怪,可生意上的聯係似乎和案子沒什麼關係。

“問題就在那個女孩身上。”胖子臉色凝重,“那個女孩說他和譚傑很早就在一起了,而且你也看出來了譚傑很愛那個女孩,而且女孩曝光說雖然不確定是不是李冉,但譚傑替老板養過女人。”

這可謂是重要信息了,譚傑自己開公司,那怎麼可能有老板,但調查顯示,那個公司高力的股份明顯比譚傑多,所以胖子猜想這個老板會不會是高力?

但老鴇說的話又不像作假,畢竟是李冉親口告訴她的。

女人不可能連和誰睡了,愛誰都不知道吧?

胖子點頭:“所以,我打算做一次DNA檢測!”

說著胖子拎起一根頭發,笑的猥瑣,說這是他剛才偷的譚傑的頭發。

我疑惑警方做DNA不算犯法,為什麼要偷。

胖子卻擺動中指,說我有所不知:“給譚傑做不算犯法,但我沒有理由給高力做,至於高力頭發的事兒就交給你了,嬰兒的DNA當然是拜托大月了!”

我笑罵他打得一手好算盤,讓他自己給。

胖子慌張的擺手,一臉蛋疼:“就那姑奶奶,我可惹不起!”

我捂著肚子笑,他倆的過節,那可是深不見底啊……

其次說說好好一姑娘,出了大月這外號就是胖子的傑作。

最主要的還是上學那會,隻要每次大月一分手,胖子立馬去恭喜大月男友脫離魔爪,爭取再遇新歡,死欠死欠的!

以至於大月每次見到胖子都要大揍一頓。

是真揍!

於是他倆在損友和老死不相往來的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在胖子猥瑣的注視下,我收了笑,也不再為難他。

出了警局,先給大月發了短信告知會很晚回去,隨後硬著頭皮去了高家。

現在16床孕婦纏著我,明顯是怨氣未消,我眼下急切想破案也是這個緣故。

回到高家的時候,隻有高姨在,見到我鼻子不是鼻子臉不是臉:“怎麼回來了?”

“拿衣服。”我一句話不願意多少,上樓進了房間,立馬鎖上了門。

雖然我和高力感情不好,但礙於高姨,還是在一間房住,衣服什麼的也放在一起。

我三下五除二的將他沒洗的衣服拿出來放在桌子上查找,16床的威脅讓我心驚,高力被扯進這件事又讓我迷惑。

這件事不管是為了我這條爛命,還是為了頭頂的尊嚴,都必須查清楚,至於誰說謊,DNA足夠證明。

半晌,終於在一件T恤上找到了一根屬於高力的短發,又拿了幾件衣服掩飾才在高姨鄙視的注視下,出了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