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們就把我賣了?”我無奈的看著對麵那兩個勉強可以稱得上是我的父母的人
“曼寧,你誤會了。你爺爺和子健的爺爺在你們出生以前就約好了,若你們為同性便結為手足,異性就結為夫妻。”老爸趕忙解釋。天啊,現在可是二十一世紀,怎麼還有人搞什麼指腹為婚~~搞就搞吧,為什麼還要把我拉進去?
“可是爸……婚姻法規定非當事人不能幹涉婚姻自由啊!”我的政治可是學很好的,想當年我們“政治霸王花”……啊呸呸呸怎麼扯到這上麵來了?我是想說,什麼指腹為婚、娃娃親、童養媳之類的,雖然也是我們中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不過對於傳統文化我們應該采取“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的態度,繼承並發揚我們中華文化的精髓……我的政治真的學很好噢!
“媽媽也想讓你嫁一個你所愛的人,但……我們真的沒有錢去償還那些債務了……既然他們願意為咱們還債……而且我聽說那個淩子健長得還不錯……所以……”“不是一舉兩得嘛!”“有了錢還附贈個帥老公!”“你們一定會生出個超級可愛的寶寶的!”“啊,老公!我要當外婆了!”“我的曾孫子一定跟我一樣帥!”……老爸老媽顯然已經進入了無我狀態,遨遊在無邊無際的想象中,完全把我扔在了一邊。我很懷疑我日暮戈薇是不是他們倆親生的……
我默默地走進自己的房間,其實就算我開艘火箭進去相信爸媽也不會注意到我。說心裏話,對於這樁婚事我並不是特別反感,隻是覺得有些意外罷了。我很清楚家裏現在的狀況,媽媽是個家庭主婦,爸爸的薪水也不高,前段時間爺爺的病更是一個極其巨大的打擊,而我,一個大學剛畢業的新人,想在一夜之間賺夠那個天文數字根本就是做夢。所以就算對方是個老變態,我也會嫁過去的。唉,我還真是孝順啊~~~可門外的那兩位“我的曾曾曾曾曾曾曾孫女一定是個國際影星!”“我的曾曾曾曾曾曾曾曾孫子肯定會成為超級球星,帶領中國隊衝出亞洲,衝出世界!”……算了,習慣了……我三歲那年,他們已經為我的兒子(也許是女兒)起了1028個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