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兒家落難至此,雖然她並不明說自己的來曆,但從她來時的那身破爛卻質地考究的衣服,還有那做工精細華麗大氣的大紅嫁衣上可以猜測一二,七彩鳳凰交頸、金絲牡丹滾邊,古老卻神秘甚至極盡奢華貴氣的圖案並非民間常見的俗物。能穿的上這種衣料的人,定然非富即貴,來曆不凡,絕非常人。
他方禮讀書十餘載,也明白別人不願談及的事自是不會多嘴打聽,何況從這些日子裏觀察,這個名叫明歌的女子心地並不壞,舉指大度高雅,偶爾有些傲氣,但對待村民卻也從不拿架子,雖然常愛發呆或偶爾與人碰觸時略顯不自然,可其他方麵都沒什麼可指出的。
她很努力的為村民治病,每天天一亮就上山采藥,總是太陽下山了才回來,有時會順便獵幾隻獵物,不見她帶工具卻總是能捕到野雞山兔有時還有野豬,而且力氣還大的嚇人,一個人又是拎雞拎兔,背上背著重重的藥簍,還能抗著野豬進村。弄得張獵戶捶胸頓足恨自己比不上個女人,硬是要比試,這不,前日裏摔了左手,笑掉村人的大牙。
可其實,百夷村的村民們都是極喜歡這個明歌的,對她體弱總是昏迷不醒的弟弟也很照顧。這明歌也很懂得回報,不但為村人治病養身,打多的獵物都會分給村民,還經常替他給村裏的孩子上課。講的東西連他都自歎不如,學識之廣,非一般人可比。
方禮看著明歌走了神,而這時的明歌早已把動物不用的一些內髒雜物皮毛等卷到一起直到離水流較遠的方向挖了個坑埋下。用明家老祖宗的話來說,這叫環保,全天朝的人都得這麼做。
若是有明霞那般的巧手,這些皮毛收集起來還能做成護具,可惜她不在這裏。
搖搖頭,把一切準備妥當,見方禮還立在原地,明歌覺得這男人很可愛,身量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皮膚雖白卻不怎麼光滑,以天朝女兒的標準來看,也僅能算得上普通。“這個是給張大哥明天一日所需的肉食,竹簍裏的藥還把它分開放在院子裏,等我回來再處理,最底下的幾株是給明月用的。我夜裏也許不會回來,如果明月醒了,你就跟他說一聲。”一口氣吩咐完,明歌想了想,末了還是附上一句“謝謝”。
方禮眼見她轉身就走,想到自己來這多時,從頭到尾還沒說過一句話,急急忙忙拉住她的衣袖,道:“明姑娘,夜裏山中危險,還是讓小生陪你罷?”
明歌哂笑,盯著方禮拉住自己的手,她可沒少被男人投懷送抱過,撇開身份不說,就她這張遺傳父後的絕色俊顏可是京裏最受眾家公子喜歡的,想那時又有多少男兒想方設法擠破腦袋也想進她歌舒王府的?可偏偏,她就是怕被男人纏。
明歌不動聲色地抽回衣袖,輕咳一聲,笑道:“夜裏入山是不安全,可若帶上個你,我可真是連自保都難做了。”
見方禮麵上又現尷尬,知道說錯了話,又趕緊補充道:“明月還在家中等你照顧,這些藥都還要托你帶回,我采到月見草就回,不會有事的。”說罷就想逃,偏偏方禮又一把抓了上來。
明歌苦笑,這男人,到哪都一樣,沒完沒了,有話也不知一次說完,非這麼麻煩。
剛這麼想,卻見他遞上一個包袱來,“夜裏山間陰寒,多帶件衣物好避寒。”
她笑著接過,點點頭也不多話,足尖一點便朝密林深處而去。心裏卻覺得,這男人,還是挺可愛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