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打傷那三個人,就算被抓到了,也是民事糾紛,最多賠點錢,畢竟雙方都有責任。可是再出手打人,還是十個人,估計被當做狂躁症,扔進精神病院都有可能。
所以要完成任務,又不被抓進去,隻能找那些被打了也不會報警的人。正常人肯定是會報警的,而被打過後,不報警的隻有一種人,那就是小混混。
想到這劉峰就有主意了,十個小混混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找一家酒吧就能湊齊。但要是被圍住了,那肯定拚不過,隻能一個一個來,一次麵對的混混最多不能超過三個。
那麼酒吧就不合適了,畢竟看場子的人不會等你一個一個的把人放倒,絕對是一群人圍上了,這樣的話去那找那麼多小混混就是個問題了。
劉峰想了一會,就不想了,先吃完飯,回家上網查查或者找人問問。他又不是道上混的,根本就不了解道上的情況。
匆匆忙忙的吃完飯,劉峰就跑回家開始查找關於南晶市地下勢力的問題。
可是找了半天,根本就沒找到什麼有用的信息,不是什麼警察打掉了地下黑勢力,抓了多少人,就是某某發生什麼鬥毆。
南晶市不管怎麼說也是個省會城市,治安絕對差不到哪裏去。就是算有地下勢力,也不可能像小縣城那樣猖狂。所以說不在那個圈子裏混,根本就不知道裏麵的道道。要是在網上都能查到,那還要警察幹什麼啊。
劉峰放下筆記本,躺在床上開始回想一切跟小混混有關的記憶。作為土生土長的南晶人,他多多少少聽過一些關於哪裏有小混混的傳聞。
但是想了半天,劉峰發現,他知道的那些消息,早就落伍了。那都是他在上大學前聽說的,那些人都是初中畢業就開始混的小混混,沒事欺負一些初中生和高中生。現在學校周圍早都設立了治安崗亭,小混混哪裏還敢去啊。
事到如今,唯一的辦法就是去酒吧,那裏肯定有看場子的人。
劉峰一咬牙,就打定主意去酒吧。畢竟就算被人圍攻,最多也就是被打一頓,絕對死不了。但要是不把係統任務做完,他的小命就沒了。
為了活著,就算是龍潭虎穴他也要闖一闖。不過去酒吧,一定要帶好家夥,赤手空拳的跑過去,那絕對是在找虐。
劉峰跑到超市,買了一套菜刀和一個菜板。買這麼多也是沒辦法,光買一把菜刀有點怪異,買一套就沒問題了。
回去的時候,找了一個垃圾桶,劉峰單獨把切水果的長刀拿出來,把菜板和其它菜刀全部扔進垃圾桶。
拿報紙把刀包好,換上一件長款風衣,再給父母發了一條短信,說是找同學出去玩了。搞定了這一切,劉峰就跑去踩點了,他要找一個好跑路的酒吧,能跑得了,誰想挨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