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非常規性搶怪(1 / 3)

二十一

我已經習慣了每跑步,跑步到那個市買一瓶礦泉水,然後回家。

我不知道我是喜歡跑步,還是喜歡她一次又一次的問我:

“需要什麼嗎?”

是的,我心底默默的回答道:我要再多看你一眼。

此時,我手裏拿著一瓶礦泉水正在往家跑著,我現我生活的越來越簡單了,兩點一線。但其實我何嚐不是一直這樣的生活的,隻不過把以前的運動訓練改成了網遊時間而已。

進入遊戲後,眼前的情況再次將我拉回到了現實之中。這裏是一片漆黑的沼澤,在寧靜的夜晚下,顯的格外的荒涼。

下午升到了19級,無論如何我今也要練到級。我心底暗暗下定決心。

“神聖冰凍!”我高喊一聲,給自己打開了冰凍光環。

手裏握著長槍,身上穿著鎧甲,身後背著盾牌。我是光明軍團裏的一名騎士。雖然目前我還並沒有擺脫見習騎士的稱號,胯下也沒有高頭大馬。但我在努力著。

一隻又一隻的史萊姆掙紮的死在我的槍下,我殺的興起,渾身大汗淋漓。

有人,這個時代的人類是夜行動物。看一看夜行獸和他龐大的夜行者軍團吧,我相信這一法。在遊戲中你完全可以感受的到。到了晚上,周圍的人忽然多了起來——要知道,整整一個下午的時間我都沒碰到幾個人。

比如這次,我手中的長槍剛要紮向一隻史萊姆,黑暗中淡出一個黑色的人影。那人揮舞著雙刀,先我的長槍刺入了史萊姆的身體內。我手中的長槍隨後慣性的紮了過去,在我們的合擊下,史萊姆迅被秒殺了。史萊姆死了,但我沒有分到半點的經驗,因為在遊戲中,第一個砍向怪物的人才可以獲得經驗和它身上爆出的東西。

“謝了!”那黑影到,接著他“糅”的一聲,又消失在了黑暗中。

我有些哭笑不得,大概這就是傳中的搶怪了。

刺客和獵人都是搶怪的高手,事實上這並不怪他們。攻擊的方式不同,如果你讓一個腿短的狂戰去搶怪,估計最後狂戰疲於奔命的輾轉在別人的手下,最終累死。

想比起搶怪,搶Bss就顯的有難度多了。

如果你的隊在野外碰巧看到另一隊在擊殺Bss,你應該怎麼做?大吼一聲衝上前去,又蹦又跳的把Bss的吸引力轉移到自己身上嗎?不不不,那是幾百年前的做法。如果你今這樣做了,那代表著你根本沒有搶怪,你是以一個社會好青年的形象出現,幫別人抗怪去了。

應該怎麼做?

你應該在一邊辱罵對方,讓對方分神,最後被Bss殺死。這時你的隊再整裝衝殺,趕在他們回到這裏之前殺死Bss。

或者你們幹脆打開pk模式,聯合Bss將對方擊垮。完了以後你再慢慢的殺Bss。

如果Bss血少,你們不用等Bss脫離仇恨,直接幫他們將Bss砍死。在他們返回Bss地的路上,裝備的揀取時間就早已經過了,任何一個人都有權揀取地上的裝備,這些裝備自然歸你麼了。

如果Bss血多,而你們有足夠的信心。那就等Bss歸位吧。歸了位,你們再重新殺它一遍。

要點:度要快。不要等到對方複活後再次上來以你的方法重新對待你。

這些內容也都記載在那些網遊的攻略中,我搞不清楚我到底是這些攻略的受益者還是受害者。作為一名騎士,我覺得在這種情況下我應該默默的帶著本隊離開。即使站在一邊觀看,我都深怕影響到對方的揮,最後責怪於我。但如果是我在殺Bss,我會嚴重懷疑每一個路過此地的玩家、np,甚至是空飛過的昆蟲。

比如現在。

不知道是我的好運還是我的黴運。進入遊戲一時後,在荒涼的沼澤上,鬼使神差的竟然讓我碰到一個Bss。這是一個巨大的史萊姆,就在我用長槍紮向一個巨大的氣泡時,它毫無征兆的跳了出來,出現在了我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