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眼說宋傑家裏沒人,算是證實了小賣部大姐的說法。我把大姐的話對大眼重複了一遍,聽完大眼就傻眼了。
我把他拉到一邊,說:“既然宋傑老婆不想認領屍體,那咱們把屍體拉回去吧。”
大眼想了想說:“我還是先給礦上打個電話吧。”
他掏出手機給礦廠的老板打電話,先把情況說了一遍,然後問:“你看我們是不是把屍體拉回去?”
……
“可以,但要加錢。”
……
“那我就隻能把屍體拉回去!”
……
大眼臉色有些難看,說:“許老板,你要麼做就太不地道了,我給你說……”沒等大眼說完,對方就掛斷了電話。大眼看著手機發呆,半晌之後,才說:“媽的。這不是坑人麼!”
我忙問大眼什麼情況,他黑著臉沒說話,而是直接上了車。我也忙開門跟了上去。大眼咬著牙說,礦廠老板不同意把屍體拉回去,因為屍體拉回去還要由礦上負責,萬一哪天死者家屬又去礦上鬧,礦上還要出錢。
礦主的意思是,必須把屍體處理掉,不然不但不付大眼運屍體的錢,以後出事情也要讓大眼負責。
也就是說,現在宋傑的屍體礦主不認,宋傑的老婆也不接。這就好比進了一批貨,沒賣出去,給砸手裏了。
大眼砸手裏了不要緊,關鍵是他拿不到錢,我也等於白幫忙。
忽然,我腦子冒出了一個想法,把屍體找個荒山野嶺一埋,然後回去找礦主交差不就行了。可一想又覺得這種辦法太損陰德,就歎了口氣。
我問大眼準備怎麼辦。大眼咬著牙,說能怎麼辦,當然是找到宋傑的老婆讓她把屍體領了,她已經拿了賠償款,不接屍體也說不過去。
我說:“要不然咱們報警吧。”
大眼說:“報警也沒用。要是兩三個月都找到人怎麼辦?。”
警察的辦事效率確實不高,而且我們和宋傑老婆非親非故,以什麼身份去報案,也是個問題。說自己來送屍體,對方不接,所以才報案?
雖然是事實,但卻沒有說服力。
我的頭有些大,說:“人生地不熟的,去什麼地方找宋傑老婆,我可告訴你大眼,不管你的錢能不能拿到,我的錢你一分不能少,而且如果長時間回不去,你要給我加錢。你趕緊想辦法。”
不是我無理取鬧,給大眼雪上加霜,而是我也沒辦法,貨車還在修車廠放著,在過幾天就到期了,要是不取車每天都會產生停車費。
別說錢不多,錢再少也不是大風刮了來的。再說了,冷藏車不能長時間熄火,即使不動車也要啟動製冷,不然屍體就化了。也就是說冷藏車根本離不了人,人必須在車上盯著溫度計。
如果車上裝的蔬菜水果倒也罷了,關鍵是死人。誰不怕?
大眼急得直撓頭皮,說:“安子,都這時候你就別給我添亂了。”
“不是給你添亂,你趕緊想辦法。不然我自己先坐車回家。”大眼沒有駕照,如果把他晾在這裏,後果可想而知。之前我欠他錢,他恨不得逼死我,今天我也正好借機會難為難為他。
大眼坐在車裏發愁,我又下車找小賣部的大姐問關於宋傑老婆的情況,大姐說宋傑的老婆叫白潔,經人介紹和宋傑成婚,兩個人結婚已經有四年,一直沒孩子,宋傑常年在外打工,就留下白潔一個人在家,雖然自己的男人不在家,但白潔很喜歡打扮,所以有很多關於白潔生活不檢點的風言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