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應驗(1 / 2)

當我再次醒來,我已經躺在了醫院裏,頭上纏著繃帶,腦仁疼得突突直跳。我爸在床邊守著我,在詢問了我的情況後,我爸告訴了我三件壞消息。

第一件,事故當晚,我哥開車撞死了一個路人;

第二件,牛彤彤的母親,因受到驚嚇,心髒病複發身亡;

第三件,我哥不知所蹤,涉嫌肇事逃逸。

這是不是應驗了我家“輕則傷財,重則損命”的劫難?可那隻手是什麼意思?是有不幹淨的東西要禍害我家,還是說纏著我的惡靈還沒被擺脫,這起事故完全是因為我而起?

拋棄這些玄而又玄的揣測,更可怕的是現實。當天下午,警察就找到我了解情況,先是問我哥有沒有喝酒。我不敢隱瞞,說中午喝了,晚上沒喝,之所以會發生以外,完全是雨天路滑的原因;然後他們又讓我提供我哥朋友的聯係方式……

我哥的情況很嚴重,即使報警電話是他自己打的,可他屬於是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根據相關法律至少要判七年。

因為我是司機,對撞死人的事耳熏目染知道不少。隻要不是故意開車撞死人隻構成交通肇事犯罪,沒有死刑。

比如說死者家屬一定要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可以拿到十萬賠償款,可如果對方同意私了,就會拿到二十萬,或者更多。

所以死者家屬很少會要求嚴判,主要還是集中在賠償款上,賠償款隻要給到對方滿意,死者家屬一般不會繼續追究。正所謂“民不追,官不究”,隻要受害人家屬不追究,接下來的事情就簡單多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加上減刑之類的,最多一年半載就能出來。

如果托人找個硬關係,把錢使對地方,不坐牢都是有可能的。所以無論怎麼說,肇事逃逸對我哥來說都是最壞的選擇。

我哥做為一個老司機,這麼簡單的道理他不可能不清楚。可他為什麼要這樣做?我猜隻有一個可能,是他想借此逃避婚姻。

可他一走了之,家裏這一大攤子事怎麼辦?他和牛彤彤已經是法律上的夫妻,雖然隻差個儀式,可牛彤彤再結婚就是二婚,好人家誰還會娶她。還有,牛彤彤的母親因此喪命,即使我哥將來回來了,牛彤彤也會有心裏陰影,日子還怎麼過?

這些事想想就頭疼。

我在縣醫院住了五天才出院,這期間大眼來看過我一次,他告訴我,他在我爸的陪同下去我家墳地已經看過了,沒有任何問題。

牛彤彤也來看過我一次,她眼睛紅紅的,隻是放下了一些水果什麼都沒說,就離開了。

出院後的一個多月裏我也沒出車,整天幫我爸處理我哥的事,先是安排牛彤彤母親下葬,然後是跑賠償款的事。死者家屬要求賠償50萬,最後經過協調確定為32萬。因為牛彤彤訂婚的禮金已經給了,加上她母親死亡,20多萬的禮金估計也打了水漂。

簡而概之,把所有事情解決清楚,花了我家60多萬,不但把我家徹底掏空了,還從在外麵借了20多萬的外賬。

我家也從村裏首屈一指小康之家,一下變成了背負巨額外債的“負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