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對與錯(1 / 2)

假如我們想證明“什麼是對的”,而不是“誰是對的”,那麼生活的紛爭就會少很多,生活也會變簡單很多。

————斯賓塞

“秦老弟久處金融中心,對我大清財政情況恐怕也知道不少吧?”蔭昌問道。

從皇城到坊間,都說蔭昌是出了名的會玩,此時手裏又換了一隻水煙壺,白銅壺麵上雕刻山水城池,一筆“壽”字在牡丹背景下直刻到煙嘴處,煙霧中彌漫的富貴氣派讓秦浩恍然又如身在十裏洋場。

蔭昌舉起煙壺,秦浩正欲向前湊去替恩相點火,猛然壺底雕的四爪蛟龍映入眼中,這種親王貴胄才能有的標識頓時打醒秦浩,此時此是天子腳下,一激靈間,蔭昌吐出的淡淡語調裏平添了幾分皇家威嚴。

“最近些年國家收入大幅增長,國庫藩庫充裕,是我大清之盛世”秦浩肅然答道。

這倒是秦浩的專業話題,盡管不在北京中樞,但因為上海已是國內金融中心,各類人物攜帶經濟信息彙聚此地,詳細的財政數字不敢說清楚,但一些明帳還都是心裏有數。

滿清開國起長達近二百年的時間裏,財政收入規模由順治初期的2428萬兩增至乾隆中期的4858萬兩,總量增加了一倍,乾隆末年後又略有下降。但是,考慮到順康之際正處經濟恢複的非常時期,這一增長速度又須大打折扣。

清初的賦稅政策基本上承襲晚明,加之戰爭造成的經濟衰敝,財政收入總量自然不可能達到應有規模。

若以大體相當的經濟發展水平為基點進行考察,雍正以後直至鴉片戰爭之前,清廷財政收入規模一直在4000萬兩左右上下波動。同如此漫長的時段相比,這一發展速度可謂緩慢。

鴉片戰爭後十年內,清政府的財政收入維持在三、四千萬兩左右。雖然在此期間產生了厘金這樣的新稅目,但為鎮壓各地起義而導致的軍費開支膨脹部分地消耗了這一收入,這一時期清廷的財政收入大體應在5000-6000萬兩之間。

清代財政收入的飛速增長是在光宣之際,在光緒十二年(1886)之後的十年間,清廷財政收入始終保持在8000萬兩以上,比嘉道年間的4000餘萬兩多了一倍。

不僅如此,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的歲入突破兩億兩關口,用了五年時間便使規模又擴大了一倍。

1909年,全國財政收入接近3億兩(1885年為7700萬兩),其中農業稅增至5000萬兩(1885年為3000萬兩),各種雜稅約4500萬兩,商稅則超過2億兩,成為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

“福兮禍所伏啊,依我看有了錢恐怕也就招來了禍”蔭昌繼續說道:

“中央有了錢,腰杆子硬了,眼裏就揉不得沙了,所以攝政王就想要袁世凱的命向地方收權。

官員和百姓有了錢都知道洋務運動好,就誰也不願再走鎖國的老路和義和團民族運動那樣的邪路,都一門心思的惦記著盡快立憲,好讓洋務運動更進一步。”

這兩年各省諮議局(晚清議會的稱呼,作者注)代表聯合請開國會已成了潮流,秦浩來京住的飯店同層的其它房間就住著各省諮議局的請願代表。

“可這兩步卻是我大清的禍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