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明明叫你別回頭(1 / 2)

我的心裏頓時一涼,因為我還真的差點忘了這件事。

在陳永生的訴說下,我終於知道了李家媳婦是什麼人。

李家媳婦,並沒有名字。

以前村裏有一戶人家,也姓周,招了個姓李的上門女婿。

倆夫妻開始還好好的,結果最後卻生下了一個瞎眼男孩,而且妻子也在那次生育中難產而死。

這可急壞了李女婿,本來就是窮苦的山村人,結果又生了個瞎眼男孩,以後可怎麼討兒媳婦?肯定沒人會要一個又窮又瞎的男人。

於是李女婿就做了兩件事,第一是讓男孩跟自己姓了,這就是周家村唯一的李姓人家。

第二件事,就是去外邊偷了個女嬰回來,要給自己的兒子當童養媳。

因為沒法上戶口,就沒給她起名字,村裏人知道那是童養媳,就叫她李家媳婦。

小女孩在懂事之後,就承包了家裏所有的家務。她知道自己的身世,曾經反抗過幾次,結果就被李女婿打得站都站不起來。

甚至有一次,小女孩被打斷了腿,用鎖鏈關在家裏好幾天。最後還是村裏的赤腳醫生看不下去,免費治好了小女孩的腿。

從那以後,李家媳婦就乖巧了,每天都恭恭敬敬伺候“未來公公”和“未來丈夫”。

大家都為李家媳婦感到可憐,曾經還有人想去報警,但李女婿說的很清楚,他說誰要是敢去報警,那他就殺人全家。反正他孤家寡人,隻有個瞎眼的兒子,要是他被拉去坐牢了,那兒子也肯定活不成。

用他的意思來說,報警人就是要他全家的命。既然這樣,他也會要報警人全家的命。

他這樣一鬧騰,村裏就沒人敢去報警。

就這樣,李家媳婦乖乖巧巧的長到了二十歲,跟瞎眼丈夫結婚。

可就是結婚的那一天,她一改多年溫順的情況,在把公公和丈夫灌醉以後,把他們綁在了家裏的柱子上。

三天。

足足三天的時間,李女婿和自己的瞎眼兒子才死了。

沒人知道這三天裏他們到底遭到了什麼樣的折磨,但凡隻要有點腦子去想想,就能知道一個人忍了二十年的屈辱是多麼可怕。

他們從最幸福的時刻,掉落到了地獄般折磨的三天。

當他們死後,李家媳婦用白紙給自己做了一套白嫁衣,卻用一根繩子上吊,結束了自己的性命。

她有留下遺書,說穿上嫁衣自盡,是因為想下輩子找個好人家。

村裏人覺得愧疚,就為李家媳婦蓋了個墓。但也沒人敢為她的碑文題字,否則題什麼呀?

名字都沒有,用李這個姓氏,也肯定是她極不願意的。畢竟人都死了,要是還用李這個姓氏綁著她,那豈不是在侮辱死者嗎?

所以,李家媳婦的墳墓沒有題字,就一塊石碑立在那。

結果在下葬之後,村裏就發生了怪事。

村民們在上山砍竹的時候,若是晚歸了,等太陽下山之後,可以聽見山裏有幽幽的哭聲。

一個膽大的村民順著哭聲去找,發現哭聲竟然是從李家媳婦的墳墓裏傳出來的。從那天起,村民們都說李家媳婦的怨恨還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