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說書(1 / 2)

莫魂所在的組織,是桃花林的一個神秘存在,莫魂幾人的姓名來曆出身等隻有大姐和他們自己知道,在外邊就是一個沒麵孔的空白人,他們的住所在平常無事的時候都會一月一換,接生意別人都是通過大姐從小培養的死士進行聯係,這些死士並不是去殺人戰鬥的,也不是冷血無情的,與常人並無區別,唯一不同的是,他們這些人都曾受過大姐的大恩,能死心塌地的為大姐做事,寧願是付出姓名的代價。

例如其中有一個中間人,名叫王秀兒,他爹曾經在喝酒之後誤殺了與他發生口角的鄰居,結果第二天就被逮捕進了衙門,王秀兒與大姐又是有些親戚關係,就哭著喊著讓大姐去救他爹,大姐猶豫了幾天,到了第三天的時候,就派了莫魂四人去劫刑場,把王秀兒他爹救出來之後,還幫他隱姓埋名,弄去了別的地方生活,王秀兒沒什麼相報的,就心甘情願的幫大姐辦事了,一直到了現在。

他們接生意的範圍很廣,不單限於桃花林,先前柳銘峰去的時候,也就隻有大姐和莫魂在,另外三人都已經接任務出去了,桃花林所做的買賣,都是殺那些貪官汙吏或是十惡不赦的人,無劣跡者不殺是他們的原則,用莫魂的話來說就是替天行道。

柳銘峰仔細的想了想,雖然去加入莫魂這一行,也許會有很多磨練自己的機會,但風險也是挺大的,而且莫魂雖然說得輕鬆,說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但是柳銘峰也曾問過莫魂是怎麼加入大姐的組織的,莫魂就說了他從小父母雙亡,隻剩下一個表叔,從小在表叔家生活,但呆到十歲的時候就不好意思再白吃白住下去了,出了外麵闖了幾天,發現去問那些商鋪需要夥計嗎?別人趕他出來。去問那些客棧,酒館,也差不多,粗活十歲的莫魂又幹不了,既然出來了,又不好意思回表叔家去,最後在一個冷風天,縮在街角快被凍死餓死的時候,就遇到了大姐。

在床上翻來覆去的,一直到了天亮,桃花島的早晨非常的涼爽,柳銘峰還是很喜歡這樣的天氣的,想了一夜的他,還是覺定不去莫魂的組織了,因為柳銘峰沒受過大姐的什麼恩惠,殺人對於柳銘峰來說也不是什麼難事,但是成為一個殺手,整天都是橫屍遍地的,柳銘峰還是覺得有點不舒服。

既然這樣,柳銘峰起來吃了一碗粥,就去敲了莫魂院子的門,也許是知道柳銘峰會來,今天開門的人是莫魂,柳銘峰用眼掃了一下,並未見到大姐的身影。

“莫魂兄,我好好考慮過了,我還是不打算來。”莫魂的眼中流露出濃濃的失望之意,但還是說道:“人各有誌,沒什麼。”

兩人今天就沒聊多久,莫魂就說一會要出去辦事,柳銘峰也就不打擾他出任務了,莫魂走之前還說了以後如果有什麼事,可以來找他,最近他們要換地址了,到時候會找人去柳銘峰住的客棧留信告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