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崔鶯鶯的證人(1 / 2)

並沒有就此放鬆,對方繼續追擊著:“如果原告真的對他的妻子關愛備至的話,那麼剛才我所列舉的那些傷痕,被告又做如何解釋?如果被告說對於妻子身上的傷他從來不知道的話,那這個解釋未免也太過牽強了吧?”

聽到他這麼一說,現場的很多人都微微讚許地點點頭:的確,一次兩次不知道妻子身上有傷的話也就罷了,如果每一次都不知道妻子身上有傷口的話,那就邪門了。

事實上賀金龍所說的,也正戳中了沈可文身上的軟肋。對於崔鶯鶯身上何以會有這麼多傷的事情,若非今天看到這些照片,他還從來都不知道。當然,在看到這些照片的時候,他知道這些傷八成都是從安誌浩手中而來的。然而法庭上講究的是證據,如果沒有確切證據的話,自己就算說了再多也是沒用的。

“至於被告律師想要對原告和被告之間的生活現狀做對比,那麼我就更要舉例子了。”賀金龍立馬義憤填膺地走到崔鶯鶯的身邊,隨即指著崔鶯鶯,“大家請看,我的當事人的生活狀況是這樣子的:手腕上的傷顯示出她曾割腕自殺過,而身上的這些傷則顯示出她被別人毒打過。而現在,她和她的女兒更是在市區過著顛沛流離,無家可歸的日子!”

說著,賀金龍馬上向法官申請要證人上庭,法官大人馬上點頭表示認可。

沒過多長時間,馬上一個四十來歲的村民打扮的女人立刻出現在證人席上。

當見到對方如此,賀金龍馬上神奇地從自己的文件夾中拿出一份文件遞到對方的麵前,隨即問著:“請問,你是朱玉女士對不對?”

“是的!”

“請問我手中的這些文件,你認不認識?”

朱玉看了一眼,隨即點點頭道:“認識的,這是我和一個叫崔什麼的女的簽的一份房屋租賃合同。那個單子,是我給她打的收條--她說好了把房租給我,到現在還沒給我,人也找不到。”

“那個女士的名字,你記不記得?”

“我記不得了,不過我有她的電話號碼。”朱玉隨即從自己的口袋裏掏出手機,然後在賀金龍的要求下,當著眾人的麵將那一串電話號碼報了一下,之後打通。果然,崔鶯鶯口袋裏的手機馬上響了起來。

在她報電話號碼的時候,沈可文聽了聽,知道那個號碼正是崔鶯鶯的。

“請問你的房租一個月是多少錢,她為什麼不把房租給你?是她付不起錢?”賀金龍問著。

聽到對方這麼問,朱玉的臉上頓時露出一抹不快的神色:“不是的……”之後,她便抑揚頓挫地將崔鶯鶯租房的前後說了出來。

原來朱玉在市區的大學城旁邊有一間房子最近剛要對外出租。說是房子,實際上就是樓梯道旁邊隻有十幾平方米的空間,裏麵隻能擺放一張床和一張桌子,其他什麼都塞不進去。

本來現在正值大學生畢業退房和新大學生租房交替的時期,她的這種房子雖說爛了點,但因為價格便宜,所以還算很好租出去的。一個月兩百塊錢的房租,一年一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