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職能轉變的重點和方向
按照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的目標,適應加強市場監管、提供基本社會保障的需要,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國務院機構職能體係。
首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減少投資項目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資質資格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逐步改革工商登記製度,從體製機製上為各類市場主體鬆綁,激發創業積極性。
「實例」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21項(不含評比達標表彰評估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同時國務院下發《關於嚴格控製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國發〔2013〕39號],要求嚴格行政許可設定標準,規範行政許可設定審查程序,加強對設定行政許可的監督,防止許可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
其次,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通過逐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並直接登記,建立健全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體製等措施,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製。
其三,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我國地域遼闊,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國務院部門管得過多過細,既管不了管不好,又不利於地方因地製宜主動開展工作。為更好發揮地方政府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應下放投資審批事項和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減少專項轉移支付。
「實例」新一屆國務院成立以來,下放了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國務院決定對2004年出台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進行修訂,將仍需由政府核準,但可通過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標準等引導和調控的項目下放給地方,增強就近監管能力;對已下放核準權的項目,相應調整相關前置審批權限,以提高效率;明確職責分工,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和涉及綜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項目,行業管理部門核準需由中央層麵管理的其他項目,做到權責一致。按上述原則,修訂下放了分布式燃氣發電等一批核準項目。
其四,優化職能配置。整合房屋、林地、草原、土地等登記職責,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等;整合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建立統一規範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