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典出自羅隱《讒書》。
有個養猴人的兒子,沒有學到父親養猴的技術,倒掌握了雞的習性。他蓄養的公雞,雞冠和腳爪都不出色,羽毛也不耀眼。沒有神采,好像啄食、飲水的意念都沒有。可是,遇見了敵手,它就變成了雞中的英雄了;讓它打鳴報曉,它總比別的雞叫得早,所以人們都稱它為“天雞”。這位養雞人死之前曾把養雞的方法傳授給了兒子,但兒子背棄了他老子的方法,公雞如果羽毛不漂亮,嘴爪不鋒利,他一概不喂養。因此,他養的公雞再也不像父親先前的那些公雞那樣天亮先報磽,鬥敵很勇猛,隻是會聳著雞冠、邁著大步、吃吃喝喝罷了。
唉,治國之道的敗壞,也就像這一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