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忍不住吐槽一下某辦事員。
九月份申請的居住證。本來,如果男友不催的話我是順其自然的,反正沒什麼意外情況肯定是像他上次那樣,辦事員晚上八點多左右拿到樓下叫他下樓拿。
所以我打電話過去問了。
“我今晚八點左右拿給你。”辦事員在電話裏說。
然後,為了這張居住證,我雖然已經洗完澡,但還是全副武裝地穿戴著,連妝都沒卸。結果,到我睡覺之前,電話鬼影都沒個。
應該是忘了,我也是經常這樣子健忘的,不是經常重複的事誰會記得那麼清呢,嗬嗬。
於是我第二天早上又發了一條短信過去:
“你好,我是某某,昨天八點沒有接到你通知取居住證的電話,不知道什麼時候通知?”
不久,辦事員回複了:“昨晚出門忘記帶了,今晚拿給你。”
哦,果然是這樣,我會心一笑,看來辦事員是個粗心的家夥呢。
內心估計他可能又會忘了,不如暗示他讓我自己去管理處拿好了。我心想,隻是像往常一樣穿著睡衣在家,萬一他真的帶過來了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穿戴官方再下去就好了。
結果我是神機妙算的,他沒打電話給我。
於是第三天早上,我給辦事員哥哥又發短信:“你好,而,關於居住證……”
辦事員哥哥很快回複:“過來管理處拿,我在那。”
終於說出口了,這小子!
下午兩點多左右,我又發條短信過去:“你好,我現在可以過來管理處取居住證嗎?”
“可以。”
我滿懷歡喜地走向管理處。
“你好。”
“什麼事?”裏麵坐著三純爺們。
“我是過來取居住證的。”
坐最外麵的哥們早有準備,拿起一張4A的有“十字”折痕的紙遞給我,原來是一張回執。
“你十月三十號去派出所那裏取。”他麵無表情地說。
什麼?!
首先就是一個劇烈的晴天霹靂!一開始說拿到樓下給我,現在要我自己去領,那分明是還沒辦好嘛!幹嘛不直接說還沒辦好!況且上次男友辦的明明是直接拿到樓下的!為什麼我的要自己去拿!瞬間,我非常想拉個麥克風過往舞台中央一站來一場女權大宣講,不過我還是壓下去了,因為我成熟了,社會還依然。
“好的,謝謝。”我平靜地回答。
我默默走出管理處,你說在如此明顯強烈的對比和襯托下我沒有偏見是不可能的,身後有千層波濤洶湧澎湃,好想瞬間變成悟空,來一場痛快的發泄!
不過想象歸想象,還是乖乖地到期去領證吧!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