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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顧前後的心願

姓邱的和朱老爸到案之後的第三天,顧前後一家回到了別墅。

顧老媽有點傷心了,一進門就對顧老爸說:“經過這一場事兒,我怎麼突然覺得,住在這裏沒什麼意思了呢?不然,咱們也把這房子賣了得了,”

顧老爸就笑她,說:“你沒必要這樣。人生在世,誰能不遇到點事呢?何況事情已經過去了,咱該怎麼過日子,還得怎麼過,而且還要過得更好!”他轉臉問顧前後,“兒子,你說呢?”

顧前後說:“我不同意賣房子!我喜歡這裏!”

顧老爸笑著對顧老媽說:“你看看,兒子都比你堅強!”

顧老媽說:“這不是堅強不堅強的事!他一個小孩子,好了傷疤忘了疼。我可是擔心!”

顧老爸說:“有什麼好擔心的?對了,告訴你一件事。隔壁的老溫,他公司的事情有了重大的轉機,已經把欠朱大鵬家的工錢都給了。知道了朱大鵬家現在的情況,他還多給了五千塊。我已經幫朱大鵬彙回他老家去了。而且,他也不打算賣這房子了。他說了,這房子是給他父母買了養老的,隻要他有別的辦法,就不會賣這房子了。”

顧老爸一手攬著顧老媽,一手攬著顧前後,說:“走,咱們全家到露台上看一看!”

站在露台上,看著別墅區裏如畫一般的風景,聽著山林中小鳥的鳴叫聲,顧老爸深深地呼了一口氣:“這裏的景色多棒呀!空氣多新鮮呀!要不是兒子還要上學,我還有公司的事情要打理,我真想住在這裏,不回市區了。”

顧前後突然在地上發現了一個小紙團。他撿起來,裏麵包著一塊小石子。打開紙條,上麵寫著:我要走了,要回老家了,可能再也不回來了。我不會忘記你的,我也希望你不會忘了我。我有一個好哥哥。可我還是希望,能再有一個像你這樣的哥哥。我是不是太貪心了?其中的“貪”字,是用拚音代替的。顧前後一看就知道,這是朱曉曉寫的,是她臨走之前,扔到露台上的。

顧老爸和顧老媽看紙條的時候,顧前後意外地又發現了一個紙團。紙團上隻草草地寫了三個字:對不起!

顧前後把紙條遞給顧老爸顧老媽,三個人一時都沒有說話。後麵那張紙條隻可能是一個人寫的,就是朱大鵬的老爸。很可能,在他寫了這張紙條,扔到隔壁的露台上之後,警察們就已經趕到了樓下。

沉默了良久,顧老媽問顧老爸:“那個朱大鵬的爸爸,會判多長時間?”

顧老爸說:“我谘詢過做律師的朋友,他們說,考慮到他並沒有真正對前後造成傷害,有自首情節,又及時製止了姓邱的進一步的犯罪企圖,法院應該會酌情輕判,刑期應該不會超過五年,但是想緩刑,恐怕不太可能。不過,法律對綁架未遂的刑期並沒有做出非常明確的劃定,所以,還要看庭審的情況,看法官的具體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