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16年沉默的愛,讓他變成了愛情的浪漫騎士。
“現在還會有人喜歡寫情書嗎?”一個接受我的采訪、給我講關於情書的故事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一邊擦汗一邊這樣問我。
我告訴他,我不知道別人,反正我不寫。
他就笑了,特別理解但是特別遺憾地笑:“是啊,現在有手機短信息、有互聯網,電話可以打到全世界,誰還會用筆寫信?就是想寫,也會用電腦啊。但我告訴你吧,隻要你愛得夠深,你就想寫,她感覺得到這個,沒有不願意讀的。不信,你試試。”
我“堅決”地說我不想做這種嚐試,我們都太忙了,我們知道那感情好好地在呢,兩個人都知道,不用總是伸手去觸摸就知道,還有什麼需要寫的?
他想了一下,不再“遊說”我,他默默地擺弄著手機,淡淡地說:“你們都是幸運的人,得到想要的感情,就不用這樣了。我不同,所以我要寫信。”
他來找我,是因為實在“憋不住”了,他靜悄悄地愛了16年的女孩子,現在要做母親了。他想,也許她有一天能看見我寫的故事,也許她能從字裏行間聯想到身邊這個不起眼兒的人,猜想那個一直給女孩子寫信的男人就是他。他希望她能這樣猜想,僅僅有猜想,就夠了。
喜歡一個人,為什麼不告訴她呢?為什麼一定要糾纏於一個結果,告訴她吧,不管結果是什麼。我這樣“熱烈”地勸他。
他搖頭。他的理由有三條,第一,她太漂亮了,他覺得自己很醜,比她個子還要矮小,才33歲,就已經是“小老頭兒”了;第二,她太嬌貴了,那麼好的家世,他出身貧寒,現在仍然貧寒;第三,她有好的學曆背景,好的前程,她應該能得到更出色的愛人,這個,他不能給她。但是他喜歡她,從他們還是高中生的時候就開始喜歡,喜歡了這麼多年,不說這感情有多麼深厚,隻是從時間上看,也夠綿長了,他習慣了喜歡她,不喜歡,就不習慣。
當愛一個人成為一種習慣、一種享樂的時候,放棄,是多麼困難!
16年裏,他是她最好的夥伴,也是從來沒有提出過任何要求的好朋友。她需要人陪伴,卻暫時沒有這樣一個人,他就頂上去,充當一個補缺的人,陪她說話、陪她看電影;她需要有人為她做各種“體力活兒”,卻暫時沒有這樣一個人,他就頂上去,充當那個出大力、流大汗、勞動之後帶著一聲“謝謝”回家吃飯的人。她需要有人能分擔她對男朋友的思念,暫時沒有這樣一個人,他就會被她“選中”,充當那個聽著她嘮叨各種雞毛蒜皮的小細節、替她在愛與不愛的猜測中分析來分析去的人,直到她平靜了、微笑了、踏實了,他才獨自走上一如既往的那條暗戀的路。
他為她奔波,為她憂慮,為她憤憤不平,為她兩肋插刀……忽然有一天,她告訴他,他們和好了,他們要結婚了,於是,他再次默默地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