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節我已經講了十條思路了,其實還沒有說完。這說明此事對我影響是很深重的,即使我能做到某種不以為意與笑而不答也罷。
除了作家供養問題、人文精神問題、王朔作品問題、世俗化問題、通俗文藝問題、不爭論問題與知識分子的使命在於批判問題即不可重在建設問題、某個青年評論者的文風問題等外,還有一個可笑的卻也是不無狼狽尷尬的問題,叫做二十個魯迅一百個魯迅問題。
那是在加拿大,一位名丁果的撰稿人問我王朔的作品事,並說有人擔心作家都變成了王朔式的玩世不恭者,中國文學會成為什麼樣子呢?
我最反感的就是這種提問的句式,即以多了不行為由來取締個別。都成了什麼什麼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文學差不多都是個案,非文學也是首先是個案,其次才可能存在是否典型,即是否有代表性的問題。但我們中國太重視共性代表性傾向性預兆性了,每一隻燕子都代表春天,每一聲歎息都代表衰滅因為一個人歎氣不要緊,十億人一起歎氣生活就會崩潰。一個人打哈哈無所謂,十億人一起打哈哈就要亡國滅種。原來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尤其是應該成為必須成為十億中國人的代表,至少是你那個行業或你那個年齡段的代表。這種假定是完全荒唐的。任何一種個性如果成了代表性,成了批量生產的產品規格,成了冷處理和熱處理的模具,如果被億萬次哪怕隻是千百次克隆複製,這種個性被億萬倍千百倍地放大,那麼,它肯定是不能容忍的。就是十億個孔聖人,也是不可思議的。此種邏輯如果成了事,就隻能得出消滅一切個性的結論。
我相信,我要強調,個人性獨特性是文學的品格,當然也有時代的民族的階級的共同性,有個性出現的社會背景與原委,那是在更概括與更抽象、更本質的層麵上。
我回答說,“都成了王朔當然不行,都成為魯迅也不行啊,如果出了幾十個上百個魯迅,我的天!”
我是極而言之,我是爭辯有術,認為文學的成批成捆,作品與作家的成類成風,人物的批量生產,是很恐怖的。都成了某一小小作家固然不美,即使都成了大大作家偉偉作家,也沒準更可怕。因為越是偉偉作家大大作家個性越是強,越是不可重複,不可克隆,不可成群出現。
偉大作家的價值全在於他的唯一性,有哪個作家能有另一個備份兒呢?
這裏是不是包含了一點覺得魯迅鬥爭性太強的因素,都這樣鬥起來怎麼得了?我多次反省,當時實在還沒有想到說到這一步。不錯,我確有這樣的思想,魯迅有魯迅的時代,今天有今天的特征。在今天皮毛地學魯迅、私淑魯迅更不要說自命魯迅了,極少能成功者,倒是會畫虎類犬,裝腔作勢,招人厭煩。我不擬妄評先賢魯迅,但是我敢說,某些以學魯迅自居的悲情憤青兒,偏執憤老兒,學出來表麵的與廉價的好鬥、尖刻、自戀自憐、與人為惡的多,學到了魯迅式的深刻、創意、愛心、關懷後輩與普通人,特別是他的博大沉雄的文化底蘊的人絕無僅有。魯迅說,到死“一個也不原諒”,你覺得肅然,因為他是魯迅。換一個極少建樹的,精神貧乏的,性情乖戾的憤老兒憤青兒鬧騰“一個也不原諒”呢,效果與魯迅能相同嗎?
我也常常為我非常喜愛的一個作家同行的議論而鑽牛角尖,難以釋然。我的這位兄弟說,魯迅是一個人與全中國作戰。我一下子就噎在那裏,半天也打不出一個嗝兒來。一個人與全中國作戰,那是為了誰作戰呢?為聯合國還是火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