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酒吧(1 / 2)

由於身上的錢被用了個精光,倆人隻好走路回了家。

回到家,蕭琳就歡快的拿著新衣服進衛生間洗澡去了,莫明則一頭栽到了沙發上。

“唉,也不知道學校那裏怎麼辦?”莫明心中憂愁不已。

他突然想起來回來半天了也沒跟自己的朋友聯係,連忙跑到電話機麵前給方林撥了一個。

“方林肯定得咆哮。”莫明心裏想著。把電話機聽筒稍微移開了一點。

果然,電話剛接通,就聽到一聲宛如狼嚎的叫聲從聽筒裏傳了過來:“莫明你個王八蛋,這些天你死哪去了?害的老子跟胖子一頓好找。”

莫明心下感動,他知道自己這位朋友挺關心自己的,可是自己當初掉進山穀的時候,把手機也摔壞了,打不了電話,所以也沒辦法跟方林聯係上。

方林是莫明在讀大一的時候認識的,富二代,平時把泡妞當做主要任務,不過這貨長得也確實不賴。加上他的身世,據說他女朋友最多的時候有七八個,嗯。。。。。。是同時。他與莫明成為死黨的過程有點特別。是去年開學的時候。

那天莫明剛剛推著單車到校門口,一輛奧迪就從後麵衝了過來。車子的後視鏡掛到了莫明的手,把莫明差點撞到在地。莫明正要發火。沒想到就聽到車主(方林)在車上罵:“他媽的怎麼走路的,沒長眼睛啊!”口氣囂張至極。莫明當時就火了,二話不說就上前把方林從車上拖下來一頓暴揍,把方林揍得鼻青臉腫的。連連求饒。

據方林後來說看著這小子眉清目秀的沒想到這麼猛,你好歹先罵兩聲壯壯聲勢啊。上來也不說話也不管你是誰就直接揍,當時方林都被打懵了。

莫明後來還鄙視過方林一段時間,大男人這麼不經打,我才揮了三五下拳頭就求饒了,真沒勁。

往往方林聽到這句話就氣得直罵娘,靠!有本事你別打臉啊。

方林本來還想找人去報仇的,後來一到班上才發現,這家夥竟然還是自己的同桌,方大少也不是那種斤斤計較的人,仔細一想,沒必要剛來這學校就樹敵。按理說也是自己理虧,平時囂張慣了,沒想到剛來這學校就碰到了比自己更囂張的了。所以這事就這麼不了了之。後來同桌了十多天,兩人也熟了,竟然還變成了好朋友。

至於胖子是誰,隻能這樣說,胖子是一個特別平凡的人,跟他的名字一樣平凡,他的名字叫李偉。

李偉模樣憨厚,一臉的老實相,莫明跟他認識也是因為方林,方林以前剛來這學校的時候沒少欺負李偉,而李偉似乎也並不反抗。後來莫明實在有點看不過就出來阻止方林,而方林覺得老欺負同一個人也確實沒什麼意思,這家夥又不反抗,每次方林欺負他都是一副逆來順受的小媳婦樣,這也就更沒意思了。

李偉這人按照現在流行的話來說他應該叫“鳳凰男”。他家是Y市一個小山村的,據說他是他們村第一個考上大學的。李偉跟莫明方他們成為朋友的原因是有一次方林跟莫明在酒吧跟一幫小混混起了衝突,當時正好李偉也在旁邊,那家夥看到是自己學校的學生就二話不說跑過來幫忙,沒想到李偉這人雖然平時一臉憨厚,打架卻挺猛的,那次他愣是一個人攔住了倆個,竟然還隱約占了上風,才使得莫明他們這邊沒吃大虧。事後莫明和方林對這小子刮目相看,當場就表示李偉以後就是自家兄弟了,並親切的叫他“胖子”。

莫明自從父母去世後,有一段時間,他過得很消沉。每天沉默寡言的宛如行屍走肉,方林和胖子看了心裏暗自著急,就經常拉著莫明出去玩。可以這樣說,莫明那段時間能挺過來,他們起的作用挺大的。

所以莫明聽到方林對自己的責罵,心裏挺感動的。

“這個。。。唉,一時半會也說不清楚,這樣吧,咱約個地方,叫上胖子,我再好好跟你說。”莫明苦笑著說道。心想我總不能跟你說我變成修真者了吧。估計要是這樣說,方林得以為自己瘋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