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權利思想(1 / 3)

人人對他人有應盡的責任,人人對自己有應盡的責任。對他人不盡責任的人,可稱為間接損害集體;對自己不盡責任的人,可稱為直接損害集體。怎麼講?對他人不盡責任,好比是殺人;對自己不盡責任,好比是自殺。一個人自殺,那麼集體就失去一人;一個集體的人都自殺,那麼就等於是集體自殺。

自己對自己如何盡責任呢?世界上的生物都有自保的機能,這是生物界的公例。並且人之所以高過自然界的其他生物,是因為人不光有“形而下”的生存,還有“形而上”的生存。形而上的生存,條件不止一個方麵,而懂得維護自身權利是最重要的。禽獸把保全生命作為對自己應盡的獨一無二的責任,而人類,除了保全生命,還要維護權利,才稱得上對自己盡到了完整責任。不這樣的話,就喪失了作為人的資格,自動降格為禽獸。所以羅馬法定義下的奴隸跟禽獸相同,有它邏輯上的支持。(拿邏輯學的三段論演繹一下,表述為:沒有權利觀念的生物是禽獸,奴隸是沒有權利觀念的生物,所以奴隸是禽獸。)所以形而下的自殺(即不保全生命),不過是一個人自殺;而形而上的自殺(即大家都不維護自身的權利),就等同於全社會的人自甘為禽獸。並且還不光是一個人自甘為禽獸,還培養自己的下一代、下下一代乃至下下下……一代做禽獸。所以我說:自殺——不管是形而上還是形而下——都是直接損害集體。我實在不理解我們中國甘於自殺的人為何這樣多!

權利靠什麼取得呢?靠強大。獅虎對於群獸,酋長、國王對於百姓,貴族對於平民,男人對於女人,大團體對於小團體,強國對於弱國,往往享有絕對的優等權利。注意:並不是獅、虎、酋長等暴惡——人人都想擁有權利越多越好,這是天性。所以說,權利的產生,必然是甲先放棄了,而後乙才據為己有。人人自強不息,維護自身權利,實在是使集體穩定、完善的不二法門。古希臘供奉的正義之神塑像,造型就是:左手拿標尺,右手握寶劍。標尺是用來衡量權利輕重的,寶劍是用來維護權利實行的。隻拿寶劍不拿標尺,形同豺狼;隻拿標尺不拿寶劍,空言權利終歸無效。德國學者耶林(Jhering)所著的《權利競爭論》4說:“維護權利的目的是為了社會和諧,而達到這個目的的方法,就少不了抗爭。權利受到侵犯,就必須抗爭;侵權者沒有停止的日期,抗爭者就沒有停止的盡頭。直截了當說,維護權利的生涯,就是抗爭的生涯。”又說,“權利的擁有,是不斷奮鬥的結果,一旦停止奮鬥,權利也就歸於消亡。”由此可見,權利的獲得和享有,是這樣不易。

先是不斷奮鬥獲得,之後不惜抗爭保有,不用說,這是權利思想在腦中生根的作用。人身上有四肢五髒,是生存的要件。假使體內的肝髒或肺髒,體外的手指或腳趾,有一處不適,誰不會立馬感到苦痛而著急忙慌找大夫治療?四肢五髒苦痛,是身體內器官失衡的表現,是身體內器官被侵的表現。而采取治療,是為了讓器官停止受侵害以求自保。形而上受到侵害也要這樣應對。具備權利思想的人,權利一受侵犯,就立馬不堪苦痛,下定決心予以抗爭以求收複權利。四肢五髒受侵害不知道苦痛的人,必然麻木不仁;權利受侵害不知道苦痛的人,跟前者又有啥區別?所以缺乏權利思想的人,說他們麻木不仁也絕非侮辱。

一個人的權利觀念強還是弱,跟他的人格高低相關聯。奴性十足的人,即使賞他飯吃的人當麵用盡種種惡劣言語侮辱他,他也能臉不紅不白,低頭“享受”;換了注重名譽的人,即便豁出性命也要抗爭。小偷小摸的人,即使往他頭上狠命扣屎盆子,他也一臉死相;換了注重信譽的本分商人,即便耗費巨資也要打官司挽回清白。後者的表現為啥會這樣?因為他們在受到侮辱和誣陷時,精神上的苦痛是一秒鍾也不能承受的。部分不明白權利真諦的人,以為維護權利不過是斤斤計較物質利益的得失。嗤!沒見識!淺人之見。好比我有一件東西是從別人那裏奪來的,對方上法庭控告我,他所訴訟的目的,不是因為這件東西值幾個錢,而是要爭回他擁有這件東西的主權。所以往往有人在打官司之前,聲明官司贏了所獲得的賠償全數捐給慈善機關。——如果他打官司隻是為了爭回物質利益,那他這麼做又何必呢。所以這類訴訟,性質是道德訴訟,而不是經濟訴訟。如果是為了經濟利益訴訟,那他必先撥打算盤算計:“我訴訟費要花多少,打贏官司能得到多少賠償,跟墊付的訴訟費相比,有賺頭還是倒貼錢。”有賺頭就采取訴訟,倒貼錢就偃旗息鼓,這是俗人的行徑。像這種利益計算,對於偶然的財產損失,可以用用。比如,不小心東西掉河裏了,要雇人撈上來。在這件事情上,計算一下掉進河裏東西的價值跟要付出的打撈費哪個高哪個低,理所當然。因為打撈的目的就是為了挽回經濟利益。但爭權利卻不一樣,目的不是為了經濟利益。所以重視權利的人和算計利益的人,人格不在一個檔次。貪圖眼前苟安,算計蠅頭小利,必然看待權利如裝飾品,有利可圖就不放手,無利可圖就誰願意要就給誰。這正是兩種人人格高下的分水嶺。

曆史上藺相如在澠池會上跟秦王抗爭,放話:“我的頭跟和氏璧同碎!”有人可能會想,趙國那麼大,為啥舍不得區區一塊和氏璧,非要跟強大的秦國抗爭到底呢?假設趙國真的舍不得和氏璧,那麼不惜摔碎它又是從何說起呢?由此可見,不惜璧碎,不懼殺頭,不畏強敵,不避國難,堅不屈服,是因為有更重要的東西要維護。那就是權利。耶林的書裏又說:“英國人在歐洲大陸旅遊,有時碰到旅館方麵多要房費,總是嚴辭拒付。如果旅館方麵糾纏不休,那麼英國遊客寧願滯留幾天也要把問題理論個水落石出。這樣一來,需要花銷的旅費比起先前旅館方麵多要的數目明顯多了好幾倍,但英國遊客就是不讓步。缺乏見識的人總不免嘲笑英國人不會算經濟賬,哪裏知道英國遊客所爭得的幾先令,實在是日不落帝國屹然傲視世界的要件。因為根深蒂固的權利思想和敏銳發達的權利直覺,是英國人建立國家的原動力。假設換成一個奧地利人5——一個跟前麵那位英國遊客地位相同、財力相同的奧地利人——遇到這樣的事,他會怎樣應對呢?肯定在心裏合計:‘隻多要這麼幾個錢,不值得跟他糾纏。’於是扔下錢摔門離去。卻不知道英國遊客所拒付的也就是奧地利人不計較的那幾先令,折射出了豐富的內涵。那就是兩國數百年來的政治發達和社會變遷,都從這幾先令中反映出來。”沒錯!耶林的話真是說到點子上了。我們中國人不妨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權利思想是接近英國人,還是接近奧地利人。

有的讀者可能嫌上麵的例子微不足道,那麼再舉一個大例子。比如有兩個國家,甲國用侵略手段霸占了乙國鳥不拉屎的一裏地。那麼乙國是默認呢?還是奮起抗議呢?還是在抗議於事無補後出動軍隊武力奪回呢?要知道,戰事一發生,極可能國庫耗盡,民財用盡,甚至數十萬將士戰死沙場;城市中的高樓大廈或者鄉村中的土坯茅屋,極可能夷為平地。代價如此高昂,跟一裏地比較起來,何止百倍、千倍、萬倍,付出這麼大的代價,隻為了奪回鳥不拉屎的一裏地,如果算一筆經濟賬,發動這樣的戰爭豈不是蠢透了?但是話不能這麼說。

難道不知道一裏地被霸占你不敢反抗,人家會霸占你十裏,霸占你一百裏,霸占你一千裏,你最終不得不把全部領土送上對方才會罷休嗎?你這種不敢麵對戰爭衝突隻想著談判解決問題的懦夫行徑,徹底使國家喪失了在地球上立足的資格!

所以說,被人訛詐幾先令選擇不吭氣,那麼自然也會發展到對於莫須有的死刑罪名低頭認罪;被人霸占了一裏地不奮起抗爭,那麼自然也會發展到把全部國土送給敵國而乞求共存共榮。這樣的佐證不用到別的國家找,看一看我們中國,任誰都會無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