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宜軒說:“你以為你那兩家店保得住?”
張亢美說:“憑什麼保不住?”
黃宜軒說:“你開店的錢從哪裏來的?還不是高大明提供的?”
張亢美說:“你有證據嗎?誰見過高大明給過我錢?就算給過,誰又能證明我是拿他給的錢開店?黃隊長,我可不是隨便一嚇就能嚇得倒的人。我打交道的人檔次不一定比你低。現在可是講究依法辦事,政府也得依法行政,該我受的罪我受,該是我的東西誰也拿不去……”
對張亢美的審訊一直到天亮,沒有任何結果。黃宜軒說,從張亢美的身上可以看出要改變人的精神世界的艱難。她雖然隻有20多歲,但她的經曆卻是一般人難以想象的。她對自己的認識很清楚。她也認為她從她的角度把生活看得很清楚。她隻會按照她自己的方式和狀態存在。她隻會為她自己而活著。
鄭瓊笑道:“你把張亢美研究得很透嘛,你不是自稱不懂女人嗎?”
黃宜軒說:“我隻會研究案子裏的女人。”
其它幾個審訊室也沒有什麼突破。雖然高大明在湖城尚有些同夥沒有落網,但都已成驚弓之鳥,頂風作案的可能性很小.隻有韓冷審訊的吳和平又交待了一些新的情況。
吳和平回憶起10月17號中午的時候,高大明曾從省城給他打過一個電話,要他問問蓮花山莊有沒有房間?吳和平說山莊的房間多的是,從開業以來就沒有住滿過。高大明說那就等他下午回來再說。吳和平問他什麼時間回來?高大明回答說是說不準,長途汽車不比飛機火車那樣準時,說是12點左右,誰知道會不會準點?吳和平就沒有接著往下問了。
吳和平交待的這一情況是很有意義的.高大明借張小平的車是去省城接人,而兩名受害人是乘搭長途汽車抵達省城。從吳和平的前‘次交待的情況來看,高大明17號中午打這個電話時還沒有決定要殺人。他18號早晨找吳和平時還不敢肯定做不做這一筆“生意”。這說明他在幕後的顧主尚未最後一「殺人的決心.那麼,17號中午的這個電話的內容應該是真實可信的.而且;高大明17號下午4點多鍾就出現在蓮花山莊。如果把省城中午那段道路行車高峰期考慮進去的話,從省城到湖城大約需要兩個半小時,也就是說受害人是在10月17日下午1點30分以前達到省城長途汽車站。如果下車後還要就近吃午飯的話,那麼,受害人極有可能是12點鍾左右到達省城。此外,從外地進人省城的長途汽車,進城後沿途都可以停車。假如受害人到省城有明確的去向的話,則不必非要進站。他們需要高大明專程從湖城去迎接,這說明他們的目的地不是省城.因此,黃宜軒認為應該赴省城開展調查,盡快查清10月17號中午12點左右到達省城長途汽車站的各次班車的情況。
黃宜軒從收審所打電話與向澤兵聯係。向澤兵讓他與韓冷、鄭瓊馬上回隊研究下一步的行動方案。回到隊裏才知道,錢小紅遇刺一案已經查清。作案人是一個與高大明沒有任何關係的流氓。案犯作案的原因是錢小紅到商場購物時穿著一條黑皮短裙,特別性感,使他看了很不舒服.他以前的女朋友也喜歡穿黑皮短裙後來背叛了他跟到海南當了暗娟,所以他一見穿黑皮短裙的女人心裏就不舒服,就想紮她一刀。
這個案子雖與高大明沒有任何聯係,錢小紅的傷勢也不重,但已嚇得夠嗆。在現有警力條件下,公安機關也不可能派出專門警力對她進行全天候的保護。向澤兵的意見是請餘瑋盡快幫她落實在省城的工作,最好能隨黃宜軒一行同去。黃宜軒馬上給餘瑋打電話,餘瑋回話說她正好要去省城辦事,可以乘便把這件事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