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婚姻法第24條(1 / 3)

刺耳、浮誇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我臉色一沉,轉過身看見孤身一人的李小萌!

真是有趣,我和吳旭的離婚,吳旭沒到她這個小三兒倒率先抵達民政局!

我翻了個白眼便拉著段北庭的手進去,她跟隨在後麵慢悠悠的道:“吳旭已經給我做了承諾,等你們兩個離婚他就會娶我。”

李小萌在炫耀的同時也在嘲笑我的失敗。

段北庭的腳步一頓,我拉著他的手緊了緊,搖搖頭說:“等會離了婚再說吧。”

他偏頭望著我,沉默不語。

段北庭的沉默一般就是讚同吧。

我和他坐在民政局裏的走廊椅上,李小萌卻站在一邊拿著電話一直打個不停,等了大概半個小時吳旭才匆匆的趕到民政局。

“你怎麼在這裏?”吳旭看了眼段北庭問著,隨即又從兜裏拿出結婚證說:“我們進去吧。”

語氣生硬,冷漠。

沒有當初結婚時的一點溫存。

我看向一旁微微垂著頭的段北庭,無論上次還是這次他都沒有搭理吳旭這渣男。

其實像他這樣的男人,心裏更多的是不屑吧,不屑到連看一眼都覺得降低自己的身份。

我默了默,盯著站在我麵前的吳旭,抱有奢望的問道:“吳旭,你當真希望我淨身出戶?”

聞言吳旭臉色瞬間陰沉起來,一旁的李小萌立即炸毛的跑過來凶狠說:“你這女人忒不知好歹?你記住你有把柄在我的手上,別妄想什麼財產,再說你屬於婚內出軌憑什麼給你財產?”

嗬嗬,我的把柄?我的把柄早就讓段北庭給我清理幹淨了,她倒挺會作勢!

李小萌是個不講道理的女人,在公司裏的時候我就知道她是這樣的性子,所以現在我沒有和她說話的心思,我眼睛隻看著吳旭。

看著這個目前還身為我丈夫的男人。

吳旭的臉色有一絲猶豫,但也不過是一瞬,隨即他堅決的語氣道:“時運別鬧,好聚好散。”

他媽是我在鬧?

從始至終我都沒有想過鬧他什麼,他如此堅決,而我怎麼可能將這場離婚摘的幹幹淨淨?

我起身拉著段北庭的手,他不解的目光看向我,眸心深處是依舊的冷漠、嘲諷。

是的,他嘲諷我竟然還想得到吳旭的一絲憐憫;他嘲諷我竟然還在給吳旭機會。

“段先生,有件事我先和你解決。”我解釋。

李小萌阻止道:“你們要耍什麼手段?”

段北庭偏過頭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李小萌即便傻的冒泡但也不至於不懂危險。

他的眸心,帶了威脅、不屑。

就連我看著也是心驚膽戰,李小萌識趣的閉嘴,我拉著段北庭的手到轉角處直接說:“吳旭是不會給我任何的財產,我暫時也隻是想和他劃清界限,聽你的話把財產放在一邊先離婚,但……段先生,我現在能求你一件事嗎?”

段北庭淡淡問:“什麼事?”

“請你給我寫一張一百萬的欠條……”段北庭微微垂著腦袋眼睛不解的看著我,我想了想解釋說:“我是學法的,我知道我現在所借的欠款在將來會是我和吳旭共同的債務,這是唯一能逼迫他吐出財產的辦法,你能幫我嗎?”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夫妻之間共同存在的債務,即便離婚後也是雙方承擔。

很顯然段北庭知道這一法律,他提出疑惑問:“你怎麼能夠證明這是你們……夫妻共同借貸的?時運聰明如你,肯定想到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