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十二年後,我已經十五歲了,完成一天修煉的我,站在鏡子前!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明天就是我十五歲的生日了。一個一米七幾的青年,穿著一身老爸逼著穿的花哨的衣服,看起來就像死神裏的京樂春水,不過比京樂春水帥多了。
十二年來自己發現森林裏為什麼會有打鬥,但是沒有猛獸的原因,因為猛獸大多數都被一隻大鳥吃掉了,要不是自己在五年前親眼目睹,根本不會相信。
那隻大鳥擁有長達幾十米的翅膀,長長的嘴巴加上鋒利的爪子,火紅的羽毛。上次回家的時候發現第一隻猛獸,是一隻棕熊,凱特想跟上去看看,跟了一會便發現一隻火紅的巨鳥停在棕熊的的前麵,那隻巨鳥顯然是盯上了那隻棕熊。棕熊一見大鳥就像老鼠見了貓,馬上拔腿就跑,當時我剪導致一幕也驚呆了,沒想到棕熊會有這樣的反應。
棕熊還沒有跑幾步,就被巨鳥巨大的爪子抓住了,拽住之後就馬上扇起翅膀離開了,巨大的翅膀一扇,就把凱特吹得幾十米遠!
當時自己也沒想到棕熊居然毫無還手之力!那隻巨鳥到底是何方神聖!讓凱特百思不得其解!
所以自己做出一個重要的決定,就是明天離開小島,出去闖蕩一番!這十二年來,自己在森林裏鍛煉身體,擁有一服強大的體魄,和以後的cp9差不多實力!可是凱特知道這是遠遠不夠的,自己以後麵對的可是大將還有世界正府,七武海還有cp0。
父母回到家後,自己馬上把自己的想法告訴父母!父母沉默了!
“爸!媽!我想我明天就十五歲了!我想出海闖蕩一下!”
“兒子,你想當海賊!”
“不是!爸,我想做一名海賊賞金獵人!”這是凱特自己的意思,自己前世很喜歡路飛,一直很希望他快點當上海賊王!
而且如果自己當海賊王,父母就會有危險,不想路飛的爺爺是海軍中將!如果當上賞金獵人,又可以殺人,又可以賺錢,何樂而不為!
“不可以,我們現在已經有足夠的錢可以用!”母親莉莉絲馬上反對。
“媽!難道我一輩子就生活在這個小村子!”
“可是你要是有什麼事怎麼辦!我們就隻有你這一個孩子!”莉莉絲再次勸道。
“你們年輕的時候也不是做賞金獵人?”凱特不服到。
“就是因為我們曾經做過,才知道這個職業很危險!”莉莉絲再次勸到。
“我會小心地,我答應你,我會安全回來的!”
“不可......!”莉莉絲還沒有說玩就被父親維斯打斷。
“莉莉絲,我覺得給孩子出去曆練一下也是好事!”
“可是.......!”
“別可是了,等他知道外麵的世界殘酷,就知道回來了!”
“是啊!媽媽!”見到父親同意,我心中一喜!
(發現自己不習慣寫第一人稱,所以就有時候寫,有時候不寫!)
“好吧!我知道你們決定的事情就算阻止也會去做!到不如同意!”莉莉絲夜軟下來了,最終還是同意!
“父親我也相信你的實力,你別以為我不知到你每天都去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