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約公元前730—公元前645),名夷吾,字仲或敬仲,春秋時齊國潁上(今安徽潁上縣)人。他是姬姓的後人,但苗裔疏遠,已失掉貴族的身份,年少時家境貧寒,曾經和鮑叔牙一起做過小本生意,當過養馬者,服過兵役,在這期間,管仲遊曆了許多地方,積累了豐富的社會經驗,對於中、下層人民的生活狀況很了解,這對他後來的治國思想產生了較大影響。管仲踏入政界,最初事奉的是齊公子糾。後來糾在繼位鬥爭中失敗被殺,齊桓公立,管仲淪為階下囚。這時鮑叔牙出來對齊桓公說:“管仲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在寬惠柔民、鞏固政權、製定禮義、鼓舞士氣等方麵具有卓越的才能。有他在,國家才能強大,應該立他為相。”桓公聽從這一建議,拜管仲為上卿,並尊稱他為“仲父”。管仲相齊40年,實行了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麵的改革,輔佐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成為“春秋五霸”中的第一霸,其業績備受後人推崇,連孔子都說“微(非)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論語·憲問》)管仲擔任國相以後,專心從事改革。他實行的改革,立足於“富民”。他說:“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

為了發展生產,使民富裕,管仲提出了“相地而衰征”的新稅製,其中心內容是廢除集體無償耕種“公田”的勞役稅製,代之以“相壤定籍”之法,即無論“公田”、“私田”,一律按照土質肥瘠、麵積大小,分等定級分配給農業勞動者,然後按不同等級征收實物稅。這種稅製使生產收成與農民自己的切身利益緊密相聯,大大調動了農業勞動者的積極性,從而使大批荒地被開墾,為私人占有,農業生產量迅速增加,國家實物稅穩定增長。

管仲主張以農立國,以富致治,甚至說:“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則田荒而國貧矣。”(《管子·治國》)這主要強調必須重視農業(“本”),要把它尊為根本。農業與工商業(“末”)相比較,應有主次輕重之分,但工商業同樣要發展。他肯定士農工商同屬“國之碩民”,並提出“立本肇末”的主張,即在發展農業的基礎上發展工商業。他利用齊國靠海、漁鹽資源豐富的有利條件,大力發展漁業和鹽業,“通貨積財”,鼓勵漁鹽產品出口。又專門設置鹽鐵官,實行壟斷專賣,寓稅於物價之中,通過調節物價來增加國家的收入。

在行政管理方麵,管仲實行“叁其國而五其鄙”的製度。

“國”指國都及其城郊,“鄙”指廣大農村。“叁其國”是將國都的士、工、商三大部分居民分類組織起來,置工鄉3、商鄉3、士鄉15,共21鄉,居民不得隨意遷徙。“五其鄙”則是分農村為五屬:30家為一邑,10邑為一卒,10卒為一鄉,3鄉為一縣,10縣為一屬,每屬9萬家。屬以下各級設行政長官,屬設大夫管理。他又實行“作內政而寄軍令”的軍政合一製度,確定居住城市的人5家為軌,10軌為裏,10裏為連,10連為鄉,5鄉為帥,即成一軍約1萬人。春秋兩季狩獵和練武,造就一支“莫之能禦”的軍隊。由於實行這種嚴密的行政組織和軍事組織,強化了國君的統治,也造就了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

管仲在改革中重視選拔人才,專門創設了“三選製”。本鄉把有才德、有武功之人推選給國家,這是第一選;國家對所選人才實行考核和試用,擇其優秀者推薦給國君,這是第二選;國君對推薦的人才親自審核、考問,把合格者任命為上卿的助手,這是第三選。“三選製”的實行,打破了貴族壟斷官職的世卿世祿製度,國家能“因能授祿”,大批人才得到提拔。

管仲本人受鮑叔牙推薦得為國相,後來齊桓公的五個著名的大臣,都是通過管仲的推薦得到重用的。管仲死後,齊國遵行其教數百年。

管仲是我國春秋時期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他以自己卓越的謀略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第一個霸主。他的智慧和改革精神為後人所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