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愛”和“規矩”同時給孩子
智慧
作者:藏紅
愛他,他很快沒了規矩;管他,他很快感覺父母不愛他。一愛就亂,一管就死!怎麼辦?
愛他,他很快沒了規矩;管他,他很快感覺父母不愛他。一愛就亂,一管就死!怎麼辦?
正確的辦法是:用愛的方式給孩子立規則,這樣孩子才能感受到規則是愛的一部分;如果我們用懲罰的方式給孩子立規則,那麼孩子感受到的是恨,而不是規則。這就是我要講的重點——替代懲罰的方法。
生活中,“懲罰”已經成了一些家長最常用、最愛用的手段了,這招的確好用,也省事,似乎大家都這麼做。但是,大家都認可的選擇就一定科學嗎?當然不是。大家都認可的選擇有時是無奈的選擇,因為除了這招,我們實在想不出什麼好招了。這裏,我要告訴您一些可以代替懲罰的好方法,供參考。
首先,讓我們來認識一下“懲罰”的背後是什麼。
1.懲罰給孩子帶來的感受是敵意、仇恨、抗拒、罪惡感、沒有價值感、自憐。
2.孩子在懲罰中會把精力放在如何報複家長上,而不是對自己的不當行為進行反省以及思考修正錯誤上。懲罰,不利於孩子發自內心地認識錯誤,改正錯誤。
3.懲罰作為一種行為會被孩子效仿,家長“以強欺弱”懲罰孩子,孩子在和別人相處時,也會這樣處理問題。
4.孩子受到懲罰,會減輕他對錯誤行為的內疚感,他認為“懲罰”可以抵消“罪行”,可以心安理得地重複自己的錯誤。
5.孩子應該承擔自己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而不是受罰。在相互關心的親子關係中,應該是沒有懲罰的。
其次,讓我告訴您代替懲罰的7個技巧及案例參考。
1.轉移注意力:把孩子對問題行為的注意力轉移到幫助家長做事或者有趣的事情上。適合不太嚴重或者偶然性的問題。
案例:孩子在超市隨意拿貨架上的商品
反例:“你再亂拿,等你爸爸來了,看他怎麼收拾你!”
正例:“寶貝,你來幫我挑3個最紅的蘋果吧。”
2.表明立場:明確表達自己不同意的立場(但不攻擊孩子的人格),讓孩子了解問題本身的影響。適合行為後果較嚴重,需要及時予以糾正、明確態度的問題。
案例:孩子在超市裏跑來跑去
反例:“你太魯莽了,晚上不許看電視!”
正例:“我不喜歡你這樣,你在過道上亂跑會幹擾別人購物的!”
3.表明你的期望:對已經發生的錯誤不過分追究,並表明對孩子正確行為的期望。適合問題不大,屬於主觀上非故意的行為。
案例:孩子把從家裏帶出去的玩具弄丟了
反例:“你怎麼又把玩具弄丟了?以後不許你帶玩具出去了!”
正例:“我希望你能保管好自己的玩具,下次讓它和你一起回家!”
4.提供選擇:提供給孩子合理的、我們能接受的選擇,給他被尊重感,而不是被強迫感。適合行為相對頑固,但有可替代的選擇的問題;也可用於引導孩子開始某種行動的建議。
案例A:孩子在超市裏跑來跑去
反例:“你再亂跑,我就不帶你回家了!”
正例:“別跑!你要麼好好走路,要麼坐在購物車裏,你來選吧。”
案例B:孩子在看電視不願意洗澡
反例:“過來洗澡,你再不過來,我就關電視了!”
正例:“你是願意現在洗澡,一會兒聽兩個故事呢,還是現在看電視,洗澡後沒故事聽呢?你來選吧。”
5.告知方法: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適合由於無知而導致的失誤,需要補充孩子相關常識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