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又是一年過去了,李影奈在這一年裏找了份工作,是一家報社的記者。由於李影奈性格大方溫柔和待人熱情,所以,在公司裏有同事相處的也極為融洽,工作上也極其認真,得到了領導的一致好評。
現在隻有李媽媽拿李影奈當小孩子,為什麼這麼說呢?其實,早在上大學的時候李影奈就在學校創立了自己的社團——思語社。平時社團內的一切大小事務一切都由李影奈一人操辦,當時創辦社團時李影奈隻是為了想讓自己快點成長起來。但沒想到社團以創建就吸引了一大批同學,據說現在那個社團還在學校辦得紅紅火火呢。
今天周末,李影奈在家中看書。李媽媽進來了,坐在李影奈麵前,開始與李影奈交談了。
李媽媽苦口婆心的說:“女兒呀!你說你都這麼大了,對將來有什麼打算,說來讓媽媽聽聽。”
李影奈充滿希望地對李媽媽說:“媽咪,我對未來的打算就是,好好工作,將來掙了大錢就買套別墅給您老住,好好孝順你老。”說完還眨眨眼睛問著媽媽:“怎麼樣,你女兒我孝順吧?”
李媽媽聽完急了:“我說的是你的人生大事,婚姻,這次別想再給我打馬虎眼,混過去了。
”
李影奈這幾年也不是白混的,尤其是學了漢語言並當了記者後,嘴皮子上的功夫也是骨灰級了。
她看著媽媽一本正經的說:“美女媽咪,知道你跟爸爸夫妻恩愛、舉案齊眉,我也不想打擾你們兩夫妻的生活。可是”
李媽媽還沒聽完就打斷了說:“別貧了,那你跟我說說你準備啥時間解決你的婚姻大事?”
李影奈甜甜的一笑說:“親愛的媽咪,我本是準備17歲結婚的可是你看,已經晚了。”
李媽媽又說了:“死丫頭,說正經的,好好給我說話。”
李影奈假裝追憶到:“媽咪,我本來準備17歲結婚的,可是到了民政局,那裏的大叔跟我說‘丫頭啊,要兩個人才可以結婚的。’於是我回來了。到我18歲那年,我找了最好的姐妹去了,可是那裏的大叔又告訴我了‘小丫頭啊,我國法定年齡是22歲結婚的,你還沒有到法定年齡。’於是,我又回來了。到了22歲那年,我終於到了法定年齡,我想這次應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了吧。於是,我約了我那個最好的姐們去了民政局,可是那個大叔又在再次跟我說了‘小丫頭啊!要兩個異性才可以結婚的,同性之間不可以結婚。’後來我又又回來了,一眨眼幾年就過去了,我就把這事給忘了。綜上所述,媽咪不是我不想結婚,而是一直沒有機會啊!”
李媽媽一聽就知道女兒又在敷衍她了:“瞧瞧,你又給我打馬虎眼了。說,告訴媽咪你有對象嗎?沒有媽咪就找人給你介紹了啊!”
李影奈說:“媽咪,你女兒我這麼有才華的,長得也是大美女一枚,當然比我的美女媽咪略遜一籌啦,您還愁嫁呀。”
李媽媽又豈會是省油的燈,立馬打電話開始托人給自己女兒找婆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