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路小順走進了峽穀,峽穀下麵是一片小平原,可以看到許多大大小小的,古老的現代的建築物像虱子一樣叮在這片土地。

後麵一直有人跟著他,那個灰大衣,帶著帽子的男子,保持著一千米左右的距離。壓著帽子看不清麵目,動作緩慢但充滿了力度,年齡應該不太大。路小順走快灰衣男子走快,走慢他放慢步伐,停下他也駐足。不像跟蹤,他不怕路小順發現他。路小順不想管灰衣男子有何企圖,他走著,灰衣男子跟著。

出了峽穀有一條長長的梯道伸向下方的小鎮,一半的路途邊上殘留著一些破舊棄置的房屋,風吹著發出低沉的嗚嗚聲響,仿佛說著:“歡迎你們,陌生人。”

三個拿著刀,染著頭發,二十歲上下的青年人從破舊的房屋背後幽靈一般跳出來。圍住了路小順。

“小子,哪來的?”前麵一個較為高大的青年人晃晃刀子凶神惡煞地問,另外兩個目露凶光,刀拍著手掌。

路小順打了一個嗬欠,兩個星期以來不停趕路,麻木行使著腿腳走路的義務,沒有方向,沒有目的。餓了吃野果,渴了飲山泉,累了找塊平地休息。頭發以亂糟糟的姿態委屈地向外界表明主人很久沒有梳理自己,泥土把臉染成了土灰色掩蓋了一部分他蒼白的臉色,眉毛時不時微皺替主人分擔心中的憂惱。衣服很考究,許多部分髒兮兮,有著跋涉過的許多山山水水留下的簽名。

路小順坐到石梯上,伸了一個愜意的懶腰,手支著臉腮,目光通過前麵兩個人中間的空隙看山下的風景。

“喂,問你話呢?老子手裏的刀可是很沒耐性。”為首的高大年輕人用手指彈了下刀身,惡狠狠說。

路小順好像沒看到這三個心懷歹意的年輕人,沒聽到他們的話。他把鞋子脫了,一股刺鼻的腳臭四處擴散,他倒出裏麵的梗腳的小石子,按揉兩隻受盡苦累的腳。

三個拿刀的年輕人捂著鼻子麵麵相覷,不知如何是好。為首的高大年輕人搖搖頭,幹咳了一聲說:“這麼說吧,小子,我們是搶匪,隻要你乖乖交出身上所有的錢和值錢的東西,我們饒你不死,否則--”三個年輕人很有默契地揚了揚手裏雪亮的刀。

“不過,”為首的高大年輕搶匪垂下握刀的手說:“我們是善良的搶匪,你和我們說要往哪,我們會適當留點路費。小子,動作快點,老爹的刀等不及想喝血了。”

路小順聾了一般,又打了一個嗬欠,繼續看風景。

左邊的年輕搶匪小聲說:“大將哥,怎麼辦?這種情況老大沒提過。”

右邊的年輕搶匪猜測說:“我看這小子多半是個聾子。”

大將哥搔搔後腦勺,對左邊的年輕搶匪說:“老大說要隨機應變,臭蟲,拿點錢來,我們的輸光了,阿狼和我一起給他用動作翻譯一下我們的意思。”

臭蟲摸出幾張角幣說:“昨晚我也輸一無所有,隻剩後麵口袋當時沒發現的一塊八毛錢,剛才搶的那個老乞丐太可憐了,你還讓我給了他一塊,剩下八毛錢拿出來有失搶匪的麵子吧!”

大將哥抓過錢說:“怕什麼,我們沒錢才當搶匪。我看這小子穿的衣服不錯,八成富貴人家的子弟受了什麼刺激四處散心,我們要賺一大筆。阿狼。”

阿狼接了大將哥的八毛錢,用幾個指頭緊緊捏著,站到路小順麵前。

大將哥將刀架在阿狼脖子上,手指了指阿狼捏著的八毛錢,阿狼搖頭。大將哥指了指貼著脖子的刀,阿狼眼神憤怒,依然頑固捏著八毛錢不點頭。大將哥做出怒吼一聲的樣子,轉過刀背劃過阿狼的脖子。阿狼不捏錢的那隻手捂住脖子,嘴大張抽搐了一會,慢慢倒梯子上,一動不動。大將哥輕輕踢阿郎一腳,鈑開他至死不鬆手的八毛錢,捏著八毛錢路小順眼前晃了晃,指指躺著不動的阿狼。

路小順看著這一切眼睛沒眨,他摳摳鼻孔打了個響亮的噴嚏,差點吹走大將哥手裏的八毛錢。

阿狼跳起來,不耐煩地說:“他婆婆的這家夥鐵定是個聾啞人,大將哥,直接做了他。”

“隻得如此了,兄弟可別怪我們了,你們兩個壓住他,我搜身。”大將哥將手指節扳得劈啪響。

“你們幾個挺好玩,表演上很有天賦,沒加入影視圈簡直是一大損失。這裏是什麼地方?”路小順突然站起來說。

三個正要動手的搶匪差點嚇滾了下去,大將哥說:“原來你會說話呀!這這裏是遺忘之地的強人鎮,局勢混亂,我們三個是強人鎮最臭名遠揚,最凶狠,最令人聞風喪膽的‘奪命三狼’。你乖乖交出所有值錢的東西,我們免你一死,不花錢護送你離開這是非之地。”

“如果我有錢,並且不給你們,你們便要殺了我,對吧?”

“是的,對搶匪來說這是應該履行的義務,所以你最好識相一點。”

“那麼我身無分文,你們也會下殺手。”

“是的,對於搶匪來說,最痛恨最憤怒的事便是要槍的人居然沒錢,這簡直是對搶匪的一種侮辱,搶匪通常會一刀結果對方。怎麼,怕了吧?”

“我首先表示我深深的歉意,我一分錢也沒有,不過能為威名赫赫的‘奪命三狼’磨磨刀刃我很榮幸。我想先請問一下,你們動刀的習慣是怎樣的?是一刀割了喉嚨還是一刀捅進心髒,讓對死過痛快,還是先砍手臂,再挑大腿,最後貫穿肚子,受盡痛苦而死呢?這兩種我對哪種死法都沒有異議,如果有其他更新穎的死法也能接受。對了,你們喜歡對方穿著衣服動刀,還是不穿衣服?喜歡光膀子的話我可以脫了衣服,你們要是不嫌棄我死了拿回去洗洗還可以穿。有的搶匪喜歡白天辦事,有的偏愛夜晚,照現在的時間推算你們應該屬於百靈鳥型。不過你們如果突然想改在在美麗的黃昏或者黑漆漆的暗夜動手,我也支持,我可以等,我會自己找野果吃,不用你們提供最後的晚餐。說到這裏我想起一個問題,這裏經常有人走動,我死在這麼明顯的地方可能影響不大好,不過對於殺人如麻的你們來說這算不了什麼。但這裏應該是你們經常辦事的地方,我死在這裏,一來別人害怕不敢從此經過,勢必影響你們的搶劫的業務。二來人死了會腐爛,會臭,你們到時還得捏著鼻子將我扔到其他地方。那多麻煩,不如你們選好地方,最好是人跡罕至的密林或者山穀,動手了拍拍後麵走人,多好呀!各位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