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俱都心中驚訝,以巫山四小妖的修為,想要殺死他們,修為一定不弱。我看著這些照片,心中疑竇叢生,忍不住問道:“事發地點在哪裏?現場有搏鬥痕跡嗎?還有其他線索嗎?”
年輕警察聽了,不耐煩道:“你這人咋話這麼多,這是你該問的嗎?”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一字一頓的說道:“想要讓我配合,就先配合我一下!”
可能是因為我說話的語氣太硬,也可能被我的氣勢給鎮住了,這年輕警察竟然愣了一下,不知該如何回答。年長的警察急忙打圓場道:“這裏不是說話的地方,還是請跟我們走一趟吧。還有,劉把頭,也請您老跟我們走一趟,據說這次是您老帶的隊。”
劉把頭篤定的說道:“你既然打聽過,那也應該聽說過我的名字,我已我一輩子的名聲擔保,我們是見過這四個人,但我們沒有殺他們。”
“那正好,走吧!”
“跟他去吧!”
於是眾人推著我來到醫院外,好不容易才把我塞進車裏,可折疊的輪椅直接放進後備箱裏,警車嗚哇嗚哇的開向派出所了。
我也不是第一次進派出所了,以前在家的時候,經常往董超辦公室裏跑。到了派出所,我們被分別帶到不同的屋子裏,分開做筆錄。
跟我做筆錄的是那名年長一些的警察,他坐到我的麵前,攤開一個本子,說道:“先介紹一下,我姓吳,你可以叫我吳警官。”
我隻是不置可否的點點頭,心裏卻在想著這件案子,當真是十分離奇。我們剛跟四小妖分手不久,他們就被人害了,害他們的人是誰?針對什麼?看手法,似乎不是許斌的手段,倒讓我鬆了一口氣。
吳警官見我不答話,也不介意,問道:“姓名!”
我忍不住抬頭瞥了他一眼,沒好氣道:“你不是知道麼!”
好在吳警官是個脾氣不錯的人,填好之後,又問道:“性別!”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怒道:“我就長得這麼男女不分?”
吳警官急忙舉手投降,說道:“職業病,抱歉!好了,廢話少說,談談你們是怎麼認識的吧。”
一時間,我又有些犯難了,該怎麼說呢?說我們是去挖人參的,然後被他們綁架,打了起來,各種打架之後,我還順便屠了個龍,最後大家握手言和,手牽手肩並肩的走出大山,然後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我這麼說他會相信嗎,還不得立馬把我送進精神病醫院去。
想了想,隻能撿重要的說說,他們無法理解的,就略過得了。如果我的敘訴與別人的有出入,就謊稱自己摔斷了腿,光顧著喊疼了,記不清了。
於是便開始瞎編起來,但也不是全都胡說八道,而是亦真亦假。說我們本來是去放山抬棒槌去的,後來走到一個從來沒來過的山穀,迷路了,結果遇到了同樣迷路的四小妖他們。大家在山裏轉了好幾天,還遇到了山洪暴發,好在大家都命大,除了我摔斷腿以外,大家都沒事,然後好不容易找到路出來,在半路上分了手,向兩個方向走去,然後就再也沒碰到過,至於他們是怎麼死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