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頂包”黑幕(2)(2 / 3)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2003年5月1日13時30分,在碧泉市瑤池賓館下坡路段發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經我大隊調解,雙方達成 協議如下:

一、死者丁玉環、方文旋的安葬費陸仟捌百元,由市紀檢委承擔。

二、死者丁玉環、方文旋一次性死亡補償費捌萬元,由市紀檢委承擔。

三、死者丁玉環之母及其子方文勇一次性撫養費共計伍萬元,由市紀檢委承擔。

四、市紀檢委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人民幣壹拾壹萬叁仟貳佰元。

五、死者的搶救費、存屍費,由市紀檢委憑票自行結算。

六、此協議雙方簽字,我大隊蓋章生效。如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的,我大隊不再受理,當事人可向當地人民 法院民事庭起訴。

當事各方簽字:王亞天 方昌明

辦案人:李建民 萬立煌

2003年5月3日

晚上10點,方昌明、丁建雄、楊大平回到

吊唁大廳。

丁玉葉問楊大平協議是怎麼簽的,楊大平如實地對她講了。

丁玉葉問:“車禍責任誰負?”

楊大平說:“當然是馬小安負全責。”

丁玉葉一聽,急得差點兒跳了起來,說:“不行!這麼一簽,不就說明我們認可了替罪羊,以後還怎麼查 真凶?這不是讓領導幹部逍遙法外嗎?”

楊大平說:“交警大隊都認定了,你找誰去查真凶?算了,這個協議賠償數目不算低,我看可以了。”

丁玉葉說:“不是你親妹妹,你當然可以了。我懶得跟你說。”她轉頭問方昌明:“這個協議你簽字了? ”

方昌明無力地點了點頭。

丁玉葉說:“肇事真凶不查了,咋對得住我大妹和外甥女啊?你們這些男人膽都被狗吃了?不行,這個協 議必須廢除。”

方昌明搖了搖頭說:“算了,我一日不簽字就一日不得安寧。單位領導啊,親戚啊,朋友啊,我的頭都大 了。算了吧!玉葉姐,咱認了吧!誰撞的不都是一個賠字?”

丁玉葉說:“我就不服這口氣,當官的咋就不能和庶民同罪呢?”

楊大平有些不耐煩了,說:“玉葉,你有完沒完?協議都簽了,你還逞什麼能?”

丁玉葉說:“楊大平,我怎麼了?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要討回公道,這是我的權利,你管得著嗎 ?”

楊大平揚起巴掌向丁玉葉臉上搧去,吼道:“你別沒事找事,等把人安葬了,你捅天都行!”

丁玉葉大哭大鬧起來,吼叫道:“你這種沒本事的男人,就知道打人!你等著瞧,等大妹和外甥女安葬後 ,這件事我非要捅天不可!”

又經過3天的多方調解斡旋,第六天,25萬元賠款就送到了方家。第七天,丁玉環母女倆的遺體總算是火 化了。從此,丁玉葉開始義無反顧地踏上漫長而艱難的調查、核實和上訪之路。

丁玉葉仔細回想了一下,記得事故剛發生的時候,自己隻顧著去搶救二妹丁玉環,哪裏還顧得上肇事司機 是誰。可她憑直覺相信小妹丁玉瓊的話,開肇事車的絕不是司機馬小安,應該是一位領導,而且是車上最大的 官,這官又是誰呢?

丁玉葉決定發動家屬及自己的關係網,搜集有關線索。

丁玉葉是老師,當學生家長們聽說她二妹和外甥女的遭遇後都深表同情,加上為領導頂包的行為確實讓人 痛恨至極,於是,大家開始積極幫助她打聽有關信息。沒過多久,非常有價值的線索就不斷傳來。

有一位學生家長和王亞天是同學,他說王亞天在一次同學聚會中喝醉了,在酒桌上談起了那次車禍。王亞 天毫不諱言地向大家透露說:“我是大難不死,必有後福啊!車上另外三個人都是我幫著救出來的。開肇事車 的實際上是省紀檢委的一位幹部。那天我們八個人喝了三瓶白酒,十瓶啤酒。省紀檢委的這位幹部也喝多了酒 ,他說自己年紀大了,馬上要退下來了,再來碧泉市的機會就不多了,大家就輪番向他敬酒。可酒席散後他卻 要開車,我們不讓他開,他硬是要開,真拿他沒辦法。唉,出事了就該我們倒黴了,我們隻好讓司機馬小安去 頂替。馬小安當初不答應,他說人家死得太慘了,良心上過不去,若頂了,自己還要去坐牢。後來,我反複做 他的思想工作,他才答應下來……”

有一位開“麻木”的師傅趙國光打電話給丁玉葉,說他一個叫“鴨子”的朋友親眼看到肇事車上坐著四個 人,他認識馬小安,馬小安坐在後麵,不是他開的車。

有兩位圍觀者打電話給丁玉葉,說車禍發生後已經爬下肇事車的馬小安連呼:“我是司機,但不是我開的 車,不是我開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