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南方周末》為例
調查研究
作者:楊瑞麗 宋燕
【摘要】麵對當前中國處於轉型期的社會現實,媒體在突發性公共事件的報道中應該擔負相應的社會責任。其中,《南方周末》一貫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勇於自我反思,是有責任媒體的代表之一。本文以近期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為個案,從事態發展的不同階段,對《南方周末》的相關報道進行框架分析,探討其就此類公共暴力事件報道的新聞框架。由此,本文提出此類事件中媒體合理的角色定位;並從責任意識出發對媒體提出了三個方麵的建議。
【關鍵詞】校園暴力事件 框架分析 《南方周末》
目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轉型,各種矛盾相對尖銳,社會公共事件屢發的時期。2010年初發生的校園暴力殺人事件就是個典型,而且後期形成了連鎖反應。福建南平校園慘案發生在2010年3月23日7點20分,55秒內,8個孩子死亡,5個孩子重傷;4月28日上午,福建南平校園慘案凶手鄭民生伏法,當天下午3時許,廣東雷州教師陳康炳潛入雷城第一小學,用水果刀砍傷16名學生、1名教師;4月29日上午9時40分,江蘇泰興一名無業人員徐玉元潛入泰興鎮中心幼兒園,持刀砍傷32人,其中學生29名;4月30日7點40分左右,山東濰坊市坊子區尚莊村村民王永來闖入尚莊小學,用鐵錘打傷5名學前班學生,然後將汽油澆在自己身上並抱住兩名學生點燃,學校老師將學生搶出,王永來當場燒死;再加上4月12日廣西合浦縣西場鎮西鎮小學的事件和5月12日陝西南鄭縣幼兒園的暴力事件,在不到兩月時間裏,發生了6起校園慘案。這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爭論特別激烈的是媒體的報道是否起到對施暴者的“心理暗示”作用,從而導致了連續的暴力事件。
本文通過就《南方周末》對這一事件的報道做了框架分析,尤其是對其報道過程中的注意力轉向問題進行了分析。由此對媒體在此類事件的報道中應該扮演什麼角色,該起到什麼作用,如何最大限度地履行其社會責任等問題,提出了一些建議。
一、研究背景和方法
眾所周知,傳播媒介是我們了解不可親身感知的外部世界的有效工具和手段,大眾傳播媒介通過對客觀世界信息與事實的報道給我們構建了一個關於外在世界的“擬態環境”。由此,媒介的報道態度和傾向會對我們對事實和社會的認知與建構產生很大的影響。社會學家歐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在其《框架分析》中指出:所謂框架,指的是人們用來闡釋外在客觀世界的心理模式;所有我們對於現實生活經驗的歸納、結構與闡釋都依賴於一定的框架;框架能使我們確定、理解、歸納、指稱事件和信息。①
在傳播內容研究領域,框架分析被發展成為一種研究新聞文本的方法。框架是新聞報道的“中心思想,為新聞事件賦予意義”,媒體框架以前後一致的方式來對新聞事件做出選擇、強調和排除,使得對事件的某些理解在文本裏更加突出、並且成為受眾感知到的社會真實。②
台灣學者臧國仁在其框架理論的研究中,將框架分為高層框架、中層框架和底層框架。三者在相互影響和共生的過程中,完成了對議題的框架建構,形成了傳播者的意見和報道態勢。
第一,高層結構。該層結構是指對某一個事件的定性,以及在報道中所營造的報道“氛圍”。標題和直接引語對敘述的高層結構有相當程度的展現。
第二,中層結構。該層結構是指事件報道的話語框架。話語框架通常由九個要素構成,它們分別為:版麵位置、事件發生時間、事件發生地點以及報道發出地點、消息來源、事件結果、口語反應、評估、預測、先前片段。
第三,底層結構。該層結構是指表現框架所運用的語言符號手段和策略。③
二、分析步驟
本文以時間範圍作為樣本采集的界限。調查中所選取的文本時間跨度是2010年3月24日至5月24日。從3月24日《南方周末》網站上出現第一篇關於校園暴力事件的報道起,至5月23日最後一篇報道後基本淡出。本文將《南方周末》對這一事件的報道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2010年3月24日起,也就是福建南平血案後第二天,《南方周末》網站登載第一篇報道,至4月28日同時登載三篇關於“南平事件”的後續報道為止。
第二階段,從4月30日以特稿形式登載北京大學新聞係研究生方可成的博文起,至5月24日為止。
之所以做這樣的劃分,是因為從第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即“福建南平事件”之後到4月30日,在短短的四十多天時間內又相繼發生了四起校園暴力事件,引起黨中央和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此時,關於是媒體報道間接(非故意)誘導了連續的暴力事件中施暴者心理的討論和批評頓時被炒得沸沸揚揚,媒體的報道受到了隱形控製,於是從4月30日起《南方周末》的報道側重點和策略發生了轉變,以至於,除了“南平事件”之外的後幾起案件根本沒有做具體案件的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