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大雨,帶著一顆子彈,飛進一棟別墅中,射穿一塊玻璃,最後,留下的,隻是一灘嫣紅的鮮血。
張逸傑直愣愣地站在客廳裏,看著那灘血,怔怔出神。
毫無疑問,歡兒負傷逃走了!
繞是他見多識廣,閱曆豐富,經曆的險境絕境更是數不勝數,但此時此刻,他還是有些轉不過彎來。
“這世界怎麼了?”
他不禁自問,臉色變得陰晴不定起來。
頭上的水珠一滴滴落下,與那灘血混合在一起,他一時間,分不清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剛剛,就在他眼前,歡兒差點被人一槍射殺,而不久前,王尚槐被人一槍爆頭的情景,他還曆曆在目。
不論是歡兒也好,還是剛剛暗中狙擊歡兒的那個人也好,甚至是吳誌遠,他們,根本不把公安放在眼裏,隻憑自己意願喜好做事。
如果人人都如此這般,他不敢想象,這個世界,會亂成什麼樣。
他痛恨歡兒,歡兒這類人,平時高高在上,指點江山,不拿人命當回事。
但他並不想她死,一是於靜在她手上,其次,他隻是想把她繩之以法,至於怎麼判決,是法庭的事,他無權定奪別人的生死。
然而,此時此刻,他一時間迷茫了,有人在挑動他信仰底線。
他按規章製度辦事,嚴格執法,但總有人,一次又一次,明目張膽,肆意妄為,視法律為無物。
這樣下去,他有勝算嗎?
風不停地吹,張逸傑站了許久許久,他的頭發慢慢風幹,歡兒留下的那灘血,也慢慢風幹。
張逸傑坐到剛剛歡兒坐的那張沙發上,抬起酒瓶,猛灌一口。
這時,他的目光變得堅定起來。
他不能因為某些人,某些事,動搖自己的信仰。
他是人民公安!
有了信仰,才能挺起胸膛!
“那你又是誰呢?”
張逸傑目光閃動,他剛剛追了出去,那個狙擊手已經逃了,隔著千米遠,又是在大雨中,他並沒有看清那人是誰。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在他印象中,用槍最為嫻熟,最為厲害的人,無非兩個,一個是吳誌遠,一個是歡兒。
在渝城,盛天大酒店門口,吳誌遠在黑暗中,隔著數十米遠,匆忙中,一槍擊穿香兒的手掌。
在殘陽路,歡兒在數百米之外,一槍打爆王尚槐的頭顱。
這一切,張逸傑都沒有證據,他心裏卻肯定無疑。
而剛剛,雖然相隔千米之外,又在大雨中,他沒有看清那個人是誰,但他肯定,那個人,絕非吳誌遠。
體貌特征完全不一樣,那個人,有些胖,動作也沒有吳誌遠那般行雲流水。
而且,如果是吳誌遠的話,他要是遇到歡兒,絕對不會偷偷摸摸的在暗中開槍。
一開始,張逸傑首先想到的,是鄭勇,因為他懷疑,張天豪是鄭勇射傷的。
現在細想,也不是他。
體貌特征與鄭勇完全對不上號。
那麼,隻有一種可能,剛剛的狙擊手,另有其人,此人可能與吳誌遠是一路的,也可能,是歡兒另外的仇家!
“不管是不是你,與你有沒有關係,試探一下,總沒錯的!”
想到此,張逸傑拿出手機,撥通了吳誌遠的電話。
如同於靜失蹤的當晚一樣,這次打過去,竟然通了,而且,吳誌遠還第一時間接了電話。
“喂!張隊長,這麼快就打電話找我了,又想找我喝酒了?”
“是不是你!”
“什麼是我又不是我的?張逸傑,你他媽的神經病!”
“你在哪?”
“我在哪,關你屁事!你們今天出動大隊人馬,你不忙著去抓人封店,打電話給我,就是為了跟我廢話麼?”
“這麼說,那就是你了!”
“要喝酒就過來,沒事少廢話!我掛了!”
“那就不是你了!”
張逸傑放下電話,臉色變得凝重起來,他知道,婺城的局勢越來越亂了。
……
風雨交加,縱橫南北。
城北,工業區,一間小餐館。
這是一件普通的餐館,不過七八個平米,一間大廳,後麵是間小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