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

唯有在絕對真誠的環境下,愛才會蘊有完全又長久的幸福。沒有這種真誠,我們的愛就僅僅是個實驗:人們活在期望之中,綿綿情話與卿卿我我都不過是曇花一現。而隻要心懷高遠、心思練達,真誠就有可能存在。可僅有此心也不足矣:假如真誠變得自然生發、不可或缺,那麼心也必須要企及同等地位、同級程度、同樣蕙質,愛也就會將兩顆心無堅不摧地結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多少人的生命逝水而過也從未遇見擁有真誠之心的投契之人。

然而,未學會真誠對己怎可能真誠待人。真誠是對生活中所有行為的動機產生的一種意識和分析。表達了這種意識以後,人們才能從容麵對他人,與對方一起尋求真誠帶來的幸福。

由此可以理解,真誠的目的不是為了完善道德,如果我們願意,它可以使人達到更高的層次,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引領我們去到更人性、更豐富的地域。正如我們常體會到的,品格的完善經常是一種不會帶來實際收益的克製、一種心平氣和、一種減少衝動的表現,是所有其他生命所長能成功地在我們心中融會貫通的根源。這種完善會抑製我們太過旺盛的欲望:野心、傲慢、虛榮、自私、貪圖享樂。簡言之,這些欲望是人類的所有激情、所有構成我們要害的原始力量和精神存在的根本,是無可替代的。如果我們在心中扼殺生命展現的一切,以僅僅想到它們的挫敗取而代之,很快我們就不會有任何可供思考的對象。

因此,沒有更多的激情、惡習或缺陷並非重大之事:既然我們錯誤地把激情、惡習或缺陷表述為構成人類天性的基礎,那麼隻要是人類社會的一分子,就不可能與它們毫無瓜葛。但重要的是,要從它們的細節與未展現出的秘密中意識到我們所擁有的,並且在很高的立場督察它們的表現。這樣我們就不會擔心它們會擊倒我們,或者擺脫我們的控製,信馬由韁地不留心就傷害到我們或是我們周圍的人。

以這樣的立場來看,假如我們不是心存惡意,那麼一旦見到自身本能會有最卑劣、最自私的表現時,由於我們的智慧已經有洞察潛藏暗示的能力,那種卑劣、自私的行為就很難出現。如此一來,在我們的監視下,那些本能就會變得毫無危害,像父母管教下的孩子。我們甚至可以在一段時間內忽視它們,忘記看管,它們也不會有任何惡劣的行徑,因為它們肩負的責任會糾正其犯下的惡行,使它們自然而然地謹慎行事,並很快改掉那些帶來危害的習慣。

我們已經對自己足夠真誠時,並不意味著我們必定會對初識之人表露真誠。即使最坦白、最忠誠的人也有權讓藏而不露的個人思想感悟比自己表達出的更多。假如不能確定人們能理解自己透露的真相,那麼就不要說出它。你的心中所想在他人看來可能會大相徑庭,帶來的惡果會無異於一個真實的謊言。不論純道德家如何鼓吹,隻要不再處於同樣的道德約束之下,如果要讓每個真相產生應有的效果,就需要有所側重。耶穌本人也不得不視信徒的類型而改變宣講的側重點。假如布道的對象不是中東加利利地區的漁民,而是柏拉圖或塞內加這類哲學家,他與後者的交談內容就會與前者截然不同。

所以,正確做法就是,以每個人能接受生活中真相的多少來相應地透露實情。即便如此,我們也應以十或二十倍的真相作為得知事實的交換。因為這就如同所有場合下那樣,有意識地付出更多就會帶動他人。

隻有在這樣的專注側重不再必要時,本能才開始占據上風。於是,我們就會進入信任與愛的特區,像在一片迷人的海灘上,大家都一絲不掛地同在豔陽下日光浴。而此前,我們都像罪犯那樣活在戒心中,不知道每個人都有權保持自我,也不知道每個人腦海和心田的差別都和身體的一樣無可厚非。在感到囚犯被釋放似的輕鬆後,我們就會了解,自己認為有責任隱瞞的正是生命動力中最根本的那部分。麵對個人神秘的內心世界,我們不再孤獨。而且,在那裏發現的那些最值得同情的秘密也遠沒有從前那麼讓人傷神,卻會使我們更熱愛那堅定、溫柔的光芒。因為正是在那光芒之上有兩雙手相執相扶,生死契闊,共同進退。

隻要真心袒露,所有我們暴露出的邪惡、卑鄙、缺點就會全部改變性質。如同最近一出戲劇裏的女主人公所說的:“在一個真誠親吻的坦承中,最不得了的錯誤也會變得比無辜更美好。”我不知道是否會更美妙,但那確實會更朝氣蓬勃、更生動鮮活、更清晰可見、更積極向上、更情深義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