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隱之,字處默,東晉時鄄城人。隆安年間,吳隱之被任命為廣州刺史、龍驤將軍,兼平越中郎將。
當時的廣州地區開發得比較快,那是個群山接連大海、盛產奇珍異寶的地方。據說一小箱子的珍寶就可以供幾代人的花費。雖然那裏常有瘴氣傳染病,人們對此很恐懼。然而,任廣州刺史又是個引人注目的職位。
頭幾年,前後的幾位刺史大都貪汙受賄,到卸任時都滿載而歸。
東晉朝廷想要革除廣州的這些政弊,決定任命吳隱之任刺史。吳隱之赴任途中,一天到了廣州城北的石門。當地有眼泉水叫做“貪泉”。據說,這貪泉的水是喝不得的,隻要一沾嘴唇,就會在心裏萌生無底的貪欲。有的還說,前某任刺史,多年廉潔自愛,隻因誤喝了貪泉水,結果犯了貪汙罪。
對這些議論,吳隱之不置評論。他帶著妻子和隨從來到泉邊,徑直俯身從泉中舀了一杯水,當眾一飲而盡,並賦詩一首:古人雲此泉,一飲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
意思是說,古人稱這水叫貪泉,喝一口會有想得千金的欲望,然而,如讓伯夷叔齊來喝,他們的節操是始終不會變的。
果然,吳隱之說到做到。到任後,對自己及家屬督責更嚴。他的生活很簡樸,隻有青菜或幹魚下飯,同時他經常教育親屬和部下,不能鋪張浪費,更不能占用公家一點便宜。他除了維持簡單生活而外,一切收入都繳給公庫,對政務則是不辭辛苦,晝夜操勞,嚴明法紀。
吳隱之為官幾年,廣州地區繁榮昌盛,民眾康樂。百姓稱他是一心為國為民的清官。他卸任北歸時,除了帶來的簡易行裝外,幾乎沒有什麼添置。
他的妻子買了一斤沉香,打算回去後換點錢貼補生活,被吳隱之發現了,他問明情況,將沉香投入江中。吳隱之嚴格要求自己的事跡在民間廣為傳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