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民銀行事後監督工作的思考
銀行分析
作者:齊霞
【摘要】事後監督是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的最後一道關口,對防範資金風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在運行中仍然存在不少影響監督效能發揮的因素。本文從完善製度建設、監督手段、人員素質等方麵分析了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解決的措施。
【關鍵詞】人民銀行事後監督效能發揮
為了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質量,防範資金風險,人民銀行的各級支行都陸續成立了事後監督中心,對本行營業、國庫、貨幣發行等會計核算業務實施事後監督。事後監督中心成立以來,中國人民銀行陸續頒布了《中國人民銀行事後監督中心工作規程》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和改進事後監督工作的意見》。對當前事後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今後的方向提出了指導性意見。事後監督部門通過對被監督部門所發生各項會計核算業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範性進行全麵、連續的集中審驗監督,能夠及時發現核算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和管理漏洞以及會計業務製度存在的缺陷,有效地起到了糾錯防弊、查疏堵漏的作用,較好地規避了會計核算業務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障了資金安全。事後監督作為會計核算的最後一道關口,對防範資金風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近幾年來支付係統迅猛發展,核算手段日新月異,而事後監督體係建設、事後監督方式卻滯後於業務發展,製約了監督職能的充分發揮。
一、事後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體製不順
目前人民銀行事後監督中心接受上級行會計、支付結算、國庫、貨幣金銀等多個業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不實行垂直管理。這種體製在實際運行中存在著諸多問題:業務指導和管理實際缺位。總行未設事後監督主管部門,省級事後監督部門對下無權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造成各中心支行事後監督部門各自為政,縱向信息溝通渠道不暢,橫向交流無人組織,不能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同時不能及時了解新政策和新業務,也不能及時接受業務部門組織的各類業務培訓,特別是不能及時掌握具體業務操作的變化,影響了監督的有效性。
(二)監督流程和標準欠規範
由於業務管理和指導的缺位,各級事後監督部門在製度建設和監督模式、監督流程等方麵存在較大的差異,製定的監督流程和監督標準參差不齊,導致事後監督的科學性、完整性和現實可操作性等方麵存在一定欠缺,降低了監督檢查的效能。目前,事後監督工作還較多停留在合規性監督層麵,即對被監督部門會計核算業務的憑證賬表等逐一進行勾對、整理、裝訂和歸檔,較多地注重圍觀差錯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也隻是就問題提建議,忽視了對會計核算業務的風險評估判斷,對風險的潛在發生更沒有起到警示的作用,缺乏能夠幫助被監督部門提前發現並有效防範化解核算業務中潛在風險問題的有效信息。
(三)監督方式及手段不夠完善
現有的會計、國庫、發行會計核算均已采用了先進的核算程序,完全依賴計算機處理。目前事後監督中心僅有會計核算監督係統上機運行監督,其他業務監督隻能憑借手工翻閱傳票方式,以經驗來判別風險隱患。在這種監督模式下,事後監督人員必須通過逐張審核會計業務憑證,逐項閱讀係統日誌,並與有關賬表、清單進行勾兌監督,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監督人員難以對會計核算過程中的風險點實行重點監督,影響了事後監督的工作效率。特別在業務量大的情況下,事後監督工作時效性差,難以完成每日大量的監督任務,影響了監督效果。
(四)事後監督隊伍建設不到位
一方麵人員配備相對不足。目前事後監督部門普遍存在人員配備不足的問題,事後監督部門不僅要對各項核算業務進行全麵審核和勾對,還要承擔大量會計核算資料的整理裝訂和檔案管理工作,人少業務量大,監督往往不到位,隻是一種粗放型監督,對深層次問題研究不夠。另一方麵缺乏完善的培訓機製。由於事後監督部門沒有垂直領導的上級部門,因此幾乎沒有對事後監督部門進行係統的培訓,事後監督部門人員邊摸索邊幹,監督質量難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