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安歌提出來要進娛樂圈之後,安爸和安媽的態度就是盡量拖著,最好能讓女兒改了主意。
隻要安歌不提,她們就當沒這事兒,掩耳盜鈴的功夫還是很到家的。
卻有一個人在背後默默做好了所有的準備,從安歌提出來要進娛樂圈開始,安淮就想盡辦法為安歌搜羅資源。
安歌又說不想進唐朝,安淮幹脆直接把京城稍微好點兒的娛樂公司列了個單子,任她挑選。
有這樣的哥哥,安歌真的是做夢都要笑出聲,前世她一直都是孤軍奮鬥,即使有曹茵藍,也沒有到無話不說的地步。
閨蜜之間沒有防備,卻有尺度,她不是個愛給人添麻煩的性子,所以沒辦法全然依賴曹茵藍。
事實證明,她的做法很對。
起碼現在曹茵藍不知道她的銀行卡密碼,更加不知道她早在一次拍戲事故之後就留了遺囑。
她要是死了,所有的錢就全部由律師交給她指定的信托公司,每年的收益一半兒寄到她曾經呆過的孤兒院,一半兒用來資助官方和民間幫助孤兒或者被拐賣的兒童尋親的組織。
立遺囑的時候不是沒有想過給曹茵藍留下一部分錢,考慮到曹家的經濟實力以及曹茵藍個人的經濟狀況,她還是決定把錢留給更有需要的人。
現在倒覺得這個決定太有先見之明了,也算是無心插柳柳成蔭了。
其實李任重提出讓她進娛樂圈的時候,她還是有些猶豫的,在答應和拒絕之間糾結了很久,就在猶猶豫豫打算拒絕的時候,看到一條有關曹茵藍的新聞。
在她死後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她曾經最親密的朋友,最信任的經紀人,大言不慚地宣布要接洽史密斯的新片,親自上陣隻為完成她的遺誌。
她沒留給曹茵藍東西不要緊,看人家不是照樣憑自己的本事,壓榨了她最後的價值。
人究竟能無恥到什麼地步,上輩子她無緣得見,這輩子剛一開始就讓她見證了這出大戲,還真是夠精彩。
看來曹茵藍當初跟她上的根本就不是同一家大學,她不才是戲劇學院畢業的,人家是戲精學院畢業的,兩個人不在一個段位。
她這輩子沒想過複仇這事兒,隻想好好過自己的小日子,上輩子沒有機會做的,這輩子要把握機會。
說實在的,她對上輩子的生活並不留念,杜知夏過得太苦,死了反而是一種解脫。
原主卻是幸運的,除了愛而不得倒是沒經曆過什麼挫折,安歌無比希望原主這份幸運能延續到自己身上。
偏偏有人要出來礙眼,那就怪不得她了,無論是身為杜知夏還是安歌,她這個人最不喜歡的就是騙子,不喜歡自己受騙,更不喜歡看到別人受騙。
曹茵藍不是要進娛樂圈,不是要接受萬人矚目麼,她偏偏要把這令人作嘔的蛆蟲踹到地獄。
萬人矚目不一定是因為美名,還有一個詞不是叫臭名遠揚麼。
本以為杜知夏死了,杜知夏的一切就都是她曹茵藍的了。
從拿到杜知夏死亡證明的那一刻,曹茵藍就在籌謀著怎麼把杜知夏的財產,名氣甚至愛慕者奪過來。
沒想到從一開始這條路就不太順。
杜知夏是孤兒,也沒有配偶和子女,她這樣的情況,要是生前沒有立下遺囑,去世之後,她的財產理應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