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騷“國權”和“族權”觀點的提出,不啻是對確立中華民族的“國族”地位的一種理論的呼聲。對此,學術界反應強烈,2001年,著名的社會人類學家馬戎教授在《中國社會科學》第1期上發表了《評安東尼·史密斯關於“nation”(民族)的論述》一文,在文中明確表示同意寧騷在中國隻有中華民族才能稱作民族(nation),把“少數民族”改稱為“少數族群”(ethnicminorities)的觀點,並進一步發揮說:“近代中國各族人民團結一致的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鬥爭是帶有濃厚的民族主義(nationalism)色彩的,所以凡是以中華民族為主體的運動,稱為民族主義運動。從這個思路出發,我們可以考慮不再把各少數族群的族群意識冠之以民族主義,也不再把我國各族群之間的矛盾稱之為民族問題、民族關係、民族矛盾或民族衝突,而稱為族群問題、族群關係、族群矛盾或族群衝突。”此外,他還認為當我們這樣把中國各少數族群不再定位為“民族”(nation)的時候,我們也就可以跳出斯大林設定的有關“民族”定義的4條特征(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框架,更加實事求是地理解和分析我國的族群現象和族群界限,我國的“族群識別”問題和其他涉及到族群的各類問題也就不像過去的“民族識別”工作那樣帶有政治色彩,而是更多地強調文化和曆史因素,而長期強調的“民族平等”這個政治問題也將從“各少數族群成員的公民權利”的角度來予以保障。

蘭林友博士在《廣西民族學院學報》2003年第3期上發表《論族群與族群認同理論》建議,他說:“以族群概念替代56個民族的概念,在中華民族(Chinesenation)的意義上,既可用民族(nationality)概念,也可用族群(ethnicgroups)概念,即構成theChineseethnicnationality在民族大家庭中的55個單一民族的概念上,可以采用少數族群概念,至於英譯不妨用漢語拚音minzu;當然,至於那些擁有自治區的少數民族,也可以采借美國針對印第安人的nationalgroups概念,其次屬群體都可用族群概念來探究,在族群概念的架構下,對於人口數量較少或與主體民族相比人口數量對比懸殊的族群可以明確稱為少數族群。這就是說,在中國的語境中,用民族指稱包容性的中華民族是適宜的,而用族群指稱一個民族的不同層級單元,即學術意義上的文化含義的分類單元。”2003年7月29日,中國邊疆研究專家馬大正研究員在《光明時報》上發表了《論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時更是明確地說:“中華民族既是一個民族共同體概念,也是一個國家概念。”

最近,雲南晨光出版社出版了雲南大學尤中教授積畢生精力,曆時十七年撰寫的《中華民族發展史》,全書皇皇500萬言,縱論了從公元前21世紀建立夏朝開始,至1911年清朝滅亡為止,長4000多年中華民族發展的曆史,正如出版者在“前言”中所說:《中華民族發展史》詳盡地論述了曆代地方政權興亡的史實及其曆史原因,在於說明,全國統一的趨勢是必然的,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的。因為自古以來中華大地上的古代各民族都是向往和努力追求國家最終的統一,在出現分裂的情況下都努力想方設法、采取一切措施來恢複或重建全國的統一。《中華民族發展史》把古代各民族互相促進、共同發展、最終走向一統的曆史過程,通過眾多的詳實的曆史實例,反反複複地把這一中國曆史發展的客觀規律論述得很清楚。這就為我們在今天鞏固、加強中華民族團結,維護和扞衛國家的統一、領土主權的完整,提供了極好的曆史借鑒和依據。這就雄辯地說明,無論存在什麼樣的障礙,也不管時間的長短,中華民族的大一統都是曆史發展的必然,這是任何民族分裂主義者所無法阻擋的!”

所有這些觀點和建議,都彙集成一個聲音,那就是:當今中國“國權”和“族權”應該統一了,現在已經到了確立中華民族“國族”地位的時候了。

三、基石:族群概念的引入和應用

為什麼說現在是到了確立中華民族“國族”地位的時候了?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現在有了族群概念作理論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