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怎樣避免輿情研判失當(1 / 2)

怎樣避免輿情研判失當

刊首快語

作者:江翡翡

所謂輿情,目前公開的名詞解釋,是社會公眾對於新近發生的事件和問題的觀點、看法的集中表達,具有新近性、主觀性、非強製性、公開性、易變性等特性,往往呈現萌芽、升溫、炒作“井噴”、持續炒作、降溫平息等階段。它集中反映了公眾對於社會問題以及社會發展的意見和看法,是社會和諧穩定的晴雨表。輿情研判是做好新聞的潛在因素。本文分析輿情研判失當產生的原因,並就怎樣避免輿情研判失當提出建議。

輿情研判是做好新聞的潛因素

輿情研判是新聞寫作之前的“預熱”工作,現在之所以要比以往更重視輿情研判,不僅是職業道德和職業素養的要求,更是由於迅速發展的網絡媒體。目前我國有6億多網民,其中手機網民就達5億。各種花樣繁多的門戶網站、新聞網站、遊戲娛樂、視頻音樂、電商網購、即時通信等,都已經有了手機版客戶端。手機已不僅是通信工具,這就為新聞傳播提供了廣闊的平台。

這其中,以微博、微信為代表的自媒體受到網民的追捧,因為其極強的即時性和互動性,消息的傳播也呈現出裂變式擴散的分眾傳播特性,因此很多虛假信息被迅猛傳播,很容易引發重大輿情。

新聞工作者能否正確地進行輿情研判,是做好新聞報道、正確引導輿論的前提和基礎。這就需要新聞工作者對新聞事件本身及其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進行客觀公正的判斷,盡可能真實地還原事件的本來麵貌,盡可能客觀地反映事件所產生的社會影響,盡可能多地將事件產生的效應轉化為引發人們反思、傳播社會正能量的因素。這也是發揮傳統媒體職能優勢、正確行使輿論監督權的必要條件。可以說,輿情研判是做好新聞的潛因素。

輿情研判失當的原因

(一)過於關注個案造成報道偏頗

個別新聞報道者過於關注個案,為奪人眼球,營造所謂的爆炸性新聞或獨家報道,報道偏頗,不利於以小見大,不利於達到報道一事、警醒一片的效果。

如對老人摔倒扶不扶的問題,從南京彭宇案一直到後來發生的係列類似案件,最初僅是一個單純的新聞事件,但是有些新聞工作者為了能夠“緊跟”社會熱點,刻意放大類似的事件,好像“不敢扶老人怕被訛”已經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導致人們膚淺地品評事件,更引發了對社會道德的質疑。事實上,“見人摔倒相互幫扶”才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主流。在這種情況下,過於關注個案,就容易掩蓋主流思想,片麵放大個別人的狹隘思想和行為,形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在新聞報道過程中,應該看到新聞報道所產生的“雙刃劍”作用。而有的新聞工作者卻忽略了這一效應,專挑吸人眼球的事件、聳人聽聞的案例進行報道。如對幼兒園殺童案件的報道,其表麵現象就是一起慘絕人寰的變態傷害案件,反映了個別人道德觀念淪喪、心理狀態扭曲、情感發泄畸形等問題。但是幼兒園殺童案件隻是一個個案,後來卻有不少類似的案件相繼被報道,還有人模仿這一行為。這種“反麵教科書”式的新聞報道,就沒有把握好輿情的惡劣負麵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