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魯山縣黨群幹群關係(1 / 2)

淺談魯山縣黨群幹群關係

理論研究

作者:劉丹丹

【摘要】新時期魯山縣黨群幹群矛盾出現新的特點,有越往基層黨群幹群情況越不樂觀,有由經濟利益訴求向政治權利訴求轉化的趨勢,有廣大農民群眾迫切要求落實“五權”,有部分黨員幹部不作為,有部分黨員服務群眾的本領不高等等,針對這些現實問題,筆者針砭時弊,從思想教育、幹部體製、權力製約、管理的透明度上著力解決。

【關鍵詞】黨群幹群 思想教育 幹部體製 權力製約

近期從魯山縣張店鄉、辛集鄉、梁窪鎮、四棵樹鄉以及魯陽街道辦事處、露峰街道辦事處了解到,這些地區總體黨群幹群情況:黨員老齡化較為嚴重,多為50歲以上黨員,現在村中外出打工的主要為18-22歲的年輕人,他們主要從事絲綿生意。近年來,魯山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兩委領導班子齊心協力,團結帶領廣大人民群眾,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推進,各村裏的整體情況有了很大改善,各村治安情況較好,群眾的經濟收入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黨群幹群關係整體良好,但也存在著問題和不足。

新時期魯山縣黨群幹群關係呈現如下一些鮮明的特點: 一是魯山縣黨群幹群關係越往基層情況越不容樂觀。從信訪工作來看,近年來越級上訪事件越來越多。群眾信訪上升幅度呈“倒金字塔”型。越級上訪表明,群眾更相信上級黨政領導。貪汙腐敗的大案要案隻是使幹部的整體形象不好,直接影響幹群關係的還是在最基層、與普通群眾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一些事件。一些地方的農民說,中央政策是好的,到下麵就走樣了。甚至有人調侃說:“上麵政策很好,下麵政策好狠”。

二是黨群幹群矛盾的本質是利益矛盾,但是近年來有由經濟利益訴求向政治權利訴求轉化的趨勢。雖然當前絕大多數黨群幹群矛盾是由於利益得不到滿足而引發的,其實質在於經濟利益衝突。而這種衝突,越來越多的以群體性的方式表現出來,如退伍轉業軍人安置上訪、教師津補貼發放“軟性”罷課、移民補償、征地拆遷等等。如果處理不好,矛盾激化,則有可能由經濟性問題向政治性問題轉變。近幾年有些地方發生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最初是因為農民對征地補償標準不滿意,到後來卻出現了打出反腐敗、反貪官的旗號,要求民主參與、保障政治權益,提出政治訴求、政治維權的結果。 三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民群眾的民主意識逐漸增強,廣大農民群眾迫切要求落實“五權”(即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到目前為止,魯山縣已在農村全麵推行了村務公開、村務民主決策等製度,但是在具體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不到位的情況:少數基層幹部素質不高、作風霸道、獨斷專行,集體重大事項一個人或個別人說了算;村務、財務管理製度不健全,監督缺位,村幹部以權謀私、侵占集體資產;基層組織建設薄弱,村主要領導搞家族化管理,多年不發展年輕黨員,或僅發展本宗族黨員等。

四是部分黨員幹部不作為。當前,一些單位和地區的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權力過大,而且缺乏有效的製約和監督機製。權力過大體現在各個方麵,包括用人上的一把手說了算,包括重大事項的主要領導隨意拍板。權力滲透到社會的各個方麵,在相當程度上存在著決策過程不科學、不民主現象;權責不對稱,存在“權力無限、責任有限”的情況。一些“拍腦袋工程”、“半拉子工程”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權力過大並缺乏有效製約和監督還容易造成“暗箱操作”,出現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滋生腐敗。腐敗大要案屢禁不止,一些腐敗分子前赴後繼,一些地方幹部與私營企業老板暗中勾結謀取不當利益,以權力入股,參與投資,形成不當利益。當前,一些地方安全生產事故和社會衝突事件的背後就是幹部有不當利益參與其中,造成公共權力的濫用和監管缺位。而頻頻發生的腐敗要案,特別是一些大案要案,又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幹部隊伍的整體形象,降低了群眾對整個幹部隊伍的評價。還有一些幹部高高在上,甚至利用黑惡勢力和地痞流氓做工作,破壞了黨群幹群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