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圖式”到“藝術符號”
學術論壇
作者:餘菲菲
【內容摘要】人類文明的進步伴隨著人類理性思維及抽象能力的提高。從哲學到心理,再到藝術領域,“圖式”和“藝術符號”都表明了人類對事物自身及其與其他事物之聯結的本質及結構的探索,是感性與理性的高度統一。根據“皮式”認知發展階段理論,幼齡及學齡早期兒童尚處於“前運算”階段,此時已具備表象思維(這也是作者為何要以“感性與理性相融合”的“圖式”和“符號”作為兒童繪畫中藝術符號闡釋的理論之基的緣由),且運用皮爾斯對符號學的第二類三分法探索兒童繪畫作品中藝術符號的闡釋方法,從中折射出兒童的本體世界。
【關鍵詞】圖式 藝術符號 兒童繪畫
一、從“圖式”到“視覺圖式”
如果說哲學起源於人類對自身矛盾性存在的自覺和反思,那麼二元對立似乎理所當然成為了哲學的永恒主題。眾多對立詞彙從某種意義上影射了哲學上的很大一部分矛盾關係,感性與理性即是典型一例。而倘使感性與事物現象密不可分,理性與事物本質緊密相連,那麼康德哲學中的“知性”無疑為這相望兩岸搭了一座不偏不倚的橋梁。為進一步說明純概念對感性材料綜合統一,康德在其《純粹理性批判》(1781年)的第二部分“先驗邏輯”的第二卷“原理分析論”中提出了“圖式” 這個概念:“……由此,必須有一個第三者,它一方麵必須與範疇同質,另一方麵與現象同質,並使前者應用於後者之上成為可能。這個中介的表象必須是純粹的(沒有任何經驗性的東西),但卻一方麵是智性的,另一方麵是感性的。這樣一種表象就是先驗的圖式。”
在康德看來,“圖式”與“範疇”(理性層麵)和“現象”(感性層麵)同質,它是“純粹知性的”,是使“純粹知性概念應用於現象之上成為可能”的媒介。一方麵,“圖式”與“形象”是不同的,形象是經驗性能力的產物;而一個純粹知性概念的圖式則不被任何形象所奴役,而隻是合乎某種一般概念的統一性規則而進行的純綜合。另一方麵,“圖式”與“概念”也不相同,因後者不包括任何具體表象,是純粹抽象的;而前者頂多被視為一個對象的“感性概念”。
康德“哲學”式的圖式到了皮亞傑這裏即充溢了“心理學”式的色彩。在“皮氏”的認知發展理論中,圖式是指一個有組織、可重複的行為模式或心理結構,是一種認知結構的單元,且“圖式”並不是封閉的、靜止的,而隻是同化、順應、平衡等認知階段的初始。
落實到兒童繪畫的圖式問題(可視為“視覺圖式”),無疑羅恩菲德對兒童發展階段的闡釋令人印象深刻,他將7—9歲的兒童歸於樣式階段,這個階段已經開始有了基本但高度個人性的概念化;而後裏德提出了心象和圖式問題,發現了兒童畫中的“清晰的四等分結構的傾向”;阿恩海姆對兒童的早期畫概括出“圓形說”,且將其視為兒童最簡要的圖式。隨著研究的繼續和深入,關於兒童繪畫的“圖式”問題研究從未中斷。
二、藝術符號如何實現“感性”與“理性”的統一
對“結構”和“感性、理性融合”的特征集大成者非“圖式”莫屬,源於古希臘時期,而在20世紀初驟然興起的“符號”亦將感性與理性融為一體。索緒爾在其《普通語言學教程》中明確指出:“我們把概念和音響形象的結合叫做符號……我們建議保留用符號這個詞表示整體,用能指和所指分別代替概念和音響形象(當然,他是從語言學的角度來定義符號)。” 索緒爾如此定義雖說是把概念和音響形象對立起來,但同時也以作為整體的“符號”進行統攝。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符號”乃是集形象(感性)和概念(理性)為一體。德國哲學家卡西爾在其三卷本的《符號形式哲學》中也指出,作為普遍意義和具體感性的結合體,符號乃是“精神的動能”;它並非隻是意義的偶然外殼,更是意義的必然機體。 毋庸置疑,符號是意識與對象世界之間的結構關係,它使二者融合為統一的意義世界。
關於“藝術符號”的提出,是來自德國哲學家卡西爾的著述《人論》,他指出藝術符號與概念性符號的區別在於後者並無形象性。美國學者蘇珊·朗格在卡西爾的人類文化符號論的基礎上用符號學原理去解釋藝術和審美現象,主張“藝術人類情感的符號形式的創造”,且在強調藝術符號的結構型功能的同時明確指出藝術符號的表現性,據此,她又將藝術符號分為推論性符號和表象性符號,當然,不論分類如何,她始終將“藝術符號”視為一個有機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