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化視角下的音樂鑒賞方法論(1 / 3)

文化視角下的音樂鑒賞方法論

學術論壇

作者:趙京偉

【內容摘要】如何提升音樂鑒賞的效果、質量以及音樂藝術對社會人文素質水平的推動作用,理論導向和方法論尤為重要。因此,音樂即為音樂文化;音樂欣賞即為音樂鑒賞;音樂鑒賞應該建立在“大文化”的宏觀背景上,在學習音樂和鑒賞音樂的過程中,對音樂鑒賞的特點、個性特征和具體方式予以闡釋和論述,以達到對音樂作品多角度的鑒賞引導,這也正是文章立論的基本出發點。

【關鍵詞】文化 音樂鑒賞 方法論

現代意義上的音樂鑒賞理論應該是特定曆史時期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反映,它包括了對音樂曆史概況、音樂流派特征、作曲家藝術理念、生平、音樂作品鑒賞、分析與研究以及文化學、音樂美學和音樂學等方麵的學習和闡述。

本文擬從傳統音樂鑒賞方法論的現況分析為切入點,通過對音樂文化定義、功能、屬性、美學特征以及相互之間依存從屬關係的論述,分析構成音樂鑒賞方法的深層構麵和基礎,達到有效地引導音樂鑒賞和提升相關效果和質量的目的。

一、音樂鑒賞方法論的現狀與對策

音樂欣賞是欣賞者以具體的音樂作品為對象,通過聆聽的方式和其他輔助手段(如閱讀、分析樂譜和理解有關背景材料等)來領悟音樂的真諦,從而得到精神愉悅、啟示或寄托的一種審美活動。

傳統的音樂鑒賞理論通常有著較強的讀者範圍的指定性,如作為對一般公眾群體的人文素養、音樂啟蒙的一種普及、引導或提高,高等院校文化素質教育、音樂專業學生相關課程的教材用書等。因而,這類文獻資料大多是對音樂作品內容“案例式”的介紹,突出它的通俗性和知識性,運用文學手段,並結合一定的音響實例,來對構成材料介質特殊、信息傳遞“非具象性”的音樂藝術予以詮釋,具有學習要求較低、感性大於理性、回避文化背景因素和缺乏專業深度等特征,以達到使人們加深對音樂藝術的了解、得到審美教育的目的。

隨著時代的發展和人們知識結構水平的不斷提升與完善,我們應該意識到“文化因素”對音樂鑒賞所起到的深化作用與“約束”功能,注重音樂技術理論學習對音樂作品分析的輔助性支撐,強調藝術審美的意識形態基礎,在相應的文化認知和社會、曆史發展的脈絡上進行音樂欣賞活動,這是高層次、高質量音樂鑒賞方法和獲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依托,如果僅僅以“這是什麼,那是什麼”圖解式解說的方法來認識藝術作品,難免會膚淺。

因此,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將音樂鑒賞放置在多學科背景下,以音樂藝術及其大量優秀音樂作品為載體,通過對作品實例的文化分析,在音樂鑒賞理論與其文化功能緊密結合的層麵上,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學習思路及其品鑒方法論,以達到提升鑒賞者人文素質和音樂鑒賞能力的目的,不失為在目前情況下相關方法論的良好對策與方略。

二、對音樂鑒賞對象的再認識

音樂作為一種社會曆史現象和音樂鑒賞的客體對象,是宏觀文化的一個子係統,即音樂文化。音樂文化包含了兩個層麵的涵義,其一是在“大文化”背景下,在“精神亞文化”分支意義上對文化與“音樂文化”之間相互關係的梳理與判定,有別於通常“音樂”概念的涵義。其二是在“藝術文化”背景下,狹義上對“音樂”本體結構這一分類概念即對音樂自身若幹基本屬性的認定與釋義。

音樂文化是文化的組織結構成分,是與曆史和社會相適應的“精神文化的物化”和一定社會政治、經濟的反映,是物質文化基礎上衍生出的獨具特征的人類特有的一種意識形態和文化觀念的集合。它隨著精神文化的發展而發展,與曆史、社會、哲學、思想、知識、信仰、道德、法律、藝術等共同組成一個文化子係統,以自己獨特的表現方式及其價值功能,影響並作用於人類精神世界的進步與發展。

音樂文化是一個集成性的概念,其發展受各種不同意識形態的影響,正如恩格斯所說:“政治、法律、哲學、宗教、文學藝術等的發展是以經濟的發展為基礎的。但是,它們又都是互相影響並對經濟基礎發生影響。……這是在歸根結底不斷為自己開辟道路的經濟必然性的基礎上的互相作用。”據此,當我們在提到音樂文化時,它必然是政治、曆史、法律、哲學、宗教等意識形態在彼此相互影響、作用後的複合體,在其所屬的“大文化”背景基礎上,兼而具備了“文化”釋義中的所有基本屬性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