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非經濟共同體(WestAfricanEcOnOmicCOmmunity—WAEC)】(1 / 1)

【西非經濟共同體(WestAfricanEcOnOmicCOmmunity—WAEC)】

西非經濟共同體是西非法語國家的發展中國家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它的前身西非國家關稅同盟是1959年成立的。1970年5月該同盟成員國首腦和多哥財政部長在馬裏首都巴馬科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建立西非經濟共同體的協議議定書,決定改組原關稅同盟,成立一個新的經濟、工業和關稅合作組織。1972年6月象牙海岸(今科特迪瓦)、馬裏、毛裏塔尼亞,尼日利亞、塞內加爾、上沃爾特(今布基納法索)六國首都和貝寧外長在巴馬科開會,原則通過了建立西非經濟共同體的巴馬科條約。1973年4月上述六國元首在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讓簽屬了包括促進成員國在工業、農業、交通運輸和海關等方麵合作的巴馬科條約的附加議定書,並宣布巴馬科條約於1974年1月1日生效,共同體正式成立。總部設在布基納法索首都瓦加杜古。截止到1991年7月1日成員國除上述六國外還有貝寧,幾內亞、多哥為觀察員。

該組織的宗旨是協調成員國的關稅、外貿、工業、交通、能源、牧業、旅遊和科學研究等方麵的發展政策,促進成員國之間的工農業產品貿易,盡可能迅速地提高本地區人民的生活水平。

西非經濟共同體的最高機構是國家首腦會議,每年至少開會一次,決議須一致通過方為有效;部長理事會由成員國財政部長或是按照討論的課題由相應的政府成員參加;總秘書處是執行機構;此外,還有專家委員會和共同體基金、仲裁法院。

西非經濟共同體成立以來,為了鼓勵成員國之間貿易往來,規定成員國的非製成品就原料產品可以免稅在共同體內自由流通。對於共同體內的工業品貿易按照比各成員國稅率低的“地區合作稅”征收關稅。在財政金融領域,為彌補成員國在執行“地區合作稅製”過程中的損失和向共同體發展項目提供資金來源,1975年該組織建立發展基金。1977年底共同體為了向最不發達的成員國的發展項目和共同體的研究工作提供貸款和補助,設立了互助與貸款保證基金組織。共同體還曾向一些成員國的發展項目直接提供貸款。

西非經濟共同體促進了成員國在農業、漁業、工業、運輸、傳播和旅遊方麵的一體化。在農業方麵,專門實施了“農村和牧區水利計劃”。在工業方麵,該組織成立了工業發展指導處,負責地區項目和協調投資。此外,還興建了一批培訓中心、研究所和生產單位。如非洲高級管理研究中心、地區太陽能中心、魚類高級科技研究所、高級紡織工業學校、共同體火車車廂製造廠。

1989年10月24日西非經濟共同體第13屆首腦會議通過三項重大計劃並製訂了一項新的財政供應方案。三項重大計劃是:關於實現有組織的貿易區的五年計劃,以進一步促進共同體範圍內的商品流通;關於以共同體農業政策為基礎的指導性計劃,以實現糧食自給;關於交通運輸、工業發展和科學研究的五年計劃,以打破內陸國家的封閉狀態,開發本地區的資源。新的財政供應方案是設立共同體團結支援基金,其資金來源將從進口物資的關稅中取得,主要資助共同體開發活動和向成員國提供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