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回 土地廟暢談玄理 溫柔鄉引誘道童(1 / 3)

第六十九回 拐仙首創歸屍 淑女誤嫁蛟精

卻說現今湖南省內,寶慶、常德一帶地方,習俗相傳,有所謂歸屍之法。凡是甲地之人,死在乙方,不但搬柩為難,而經費也非常浩大。便有一種人,專以送屍還鄉為業。他們有一段秘密咒語,用一張引魂幡,掛在自己身上,再向屍身念起咒語,死人自會跟他趕路。遇著打尖之處,將屍體放在外麵簷下,麵壁而立。若遇渡河搭船,將屍身背下船去,矗立後梢或舟首,如此平安到鄉。雖然一月之久,當炎暑天氣,一點不會變相,也不發臭;卻不能讓他跌倒,一倒之後,立刻臭腐出蟲,不能再起。更奇怪的是屍身一到家門,這一家人便該老早把棺殮預備舒齊。等他到後,立刻棺殮起來,不能稍延時刻。若是停頓一二小時,屍體也便腐化,而不可收拾。大概運屍之法,要算此事最便最省的了。數千年來,相傳至今,盛行勿替,卻都不知創於何時,是什麼人發明出來的。據作書人考察所得,便是鐵拐先生傳授玄珠子送東方朔屍體去海寧的那個符咒。因為玄珠得罪以後,謫貶湘江為鶴,也曾幻化平民,替人做過這事,因此這法子就流傳在湖南省內。但隻有湖南省中有這等歸屍的方法,別處是從來沒有聽見說起的。原因是中國人的特性,凡是有了什麼特殊的發明,總是祖父子孫世代相傳,不但外人不許傳授,就連自家的女孩子,也不得預聞其事。因為女孩子大

起來,終是要嫁人的。嫁人之後,對於丈夫的愛情一深,便什麼秘密的話都講出來了,久而久之,越傳越廣,他這秘法豈非就成了公開的辦法麼?所以中國的習俗,有許多可以有益於社會,拯濟貧病的秘法、單方,終是傳流不廣,就是這個道理。

再說像歸屍一類的事,看似近於迷信,其實不管迷信與否,隻要的確做得出來,可以給大眾試驗,兼且實在是便利人民的事情,誰也不能不信。信到極端的程度,都是應份的,哪裏能夠說他一個迷字?就算真個迷信其事,隻要這事的確的使人迷信的價值,即令迷得十分厲害,又有什麼壞處?何況凡事的創始,一定有一種理由在內,不過向來當神秘看待。創之者既僅言其法,傳受者又不能究其理,於是造成一種可使有不可使知的情態來了。這等事情,最足以阻隔文化科學的進步。譬如歸屍一事,說是一種仙法,這話固然不錯。但天下事許有這個理,而未必想出這種辦法。決無有了法子,反沒有這個道理的。何況神仙是千萬人中挑選出來修煉成功的菁華英傑。他們能夠創出便利人民的方法,難道會找不出這等方法的道理來?如果一無理由,這法子卻又從何想出來?小說書上,盡多杳渺恍惚、不可稽考的鬼話、奇說,那是專供讀者酒後茶餘作消愁遣悶之需。

事既無證,當然毫無理由。若是本書所記,各種神仙真跡、高人軼事,大抵十之八九有證據,可以尋覓。尤其如上文所記歸屍一事,至今湖南省內,確實有這事情。又不但歸屍,即上麵所言李少君的遮眼球,其人雖死,而遮眼球之術,已流傳於世,各處江湖上人,拿來作變幻把戲之用,也是人人所知的,和歸屍之法,正屬一樣的有其法而不傳其理。因之大好仙術,僅供少數貧苦人作博取衣食的工具,此外就一無用處,也不能推陳出新。變幻神化,益發造成許多便民的方法,這在立法之人,原沒什麼責任。可恨者正是那種最初得此方法的人,或得其法

而不向立法人究其理,或得其理而秘不肯宣,久而久之,弄得他們個中人也隻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這是何等可笑可歎可惜可恨的事情!因此我又想到這等方法,假使發明在現時科學家、哲學家手中,不但本人萬萬不肯輕易放過,非要研究一個徹底明白,甚至還要編成書籍,公之於世。世人讀了他的書,又按其已成之法,或者還可以悟出其它的理由,發明其它的事業,或更就前人之法而益加改良,使之精而益精,美且盡善,這都是昭昭在人耳目的事情。可不是作書人長他人誌氣,滅自己的體麵啊!空話說多了,怕讀者討厭,趕快說到正文上去。上回說到玄珠子創出歸屍法,將東方朔帶到海寧,又鬧出一場大事情來。

但作書人先要聲明一言,那東方朔到了海寧,經玄珠子遵照鐵拐先生指示方法調理,不久就回複性靈,身體精神一概照歸。

同時他的謫限也滿,經上帝召回天上供職去了。他的事情,可以告一段落。所謂又鬧一場大事者,乃是專指玄珠本人而言。

玄珠自從輔助東方朔,將李少君斬戮之後,以為老蛟失此臂助,一時不得逞誌,對於防範上頭,不知不覺的漸漸鬆懈下來。大凡天下事大都風雲變幻,難以預防。但能事事小心,綢繆未雨,自然比較要妥善一點。尤其是國計民生,地方安危的重要事情,關係越發重大。司其事者,格外要謹慎小心,才能夠消患未萌。

但是說到這一層,也還要作進一步的議論。人之心理,往往在憂患時期,都能謹慎從事。到了風潮過去,波平浪靜,反要不知不覺的大意起來。所以古人說,“生於憂患,死於安樂”,就是這個道理。如今說的玄珠子情形,大致也差不多兒。可是他所闖的禍,卻也出人意料之外,俗話說大風起於萍末。風雖大,而發源之地卻非常微細。當時浙江杭州城內,有一家官戶,姓何,沒有男人,隻剩下母女二人,相依為命。母親胡氏,年

已老邁。女兒名叫春瑛,卻生得婀娜娉婷,整齊標致,那年已是二十五歲。胡氏自顧年高,膝下隻此一女,很想找個妥當人才,招贅在家,也好得個半子之靠。無奈高門大戶嫌她們家況衰颯,是個不祥的門第,況且招贅一事,習俗引為恥辱,誰也不願意嚐試。至於低門小戶,又非母女所願。因此蹉跎歲月,把個上好的姑娘,養到二十五歲,還沒有成就良緣。胡氏心中常常悒鬱不歡。反是春瑛心中,倒以陪侍老母為樂。她說:“女兒嫁人與否,不在意中,但求母親多活個一百多歲,待女兒老來,一同入土歸天,女兒的心願足了。”胡氏笑而叱道:“癡丫頭,這麼大年紀,盡說些瘋話。你娘又沒做什麼大陰功,沒積得甚麼好德行,哪裏能夠活到如許高年?再說,果然如了你的誌願,一個人家,活著一對老太婆,生無人顧,死沒人送,到頭來祖宗的香煙不得接續,終究算不得什麼好事。我看此後如有差不多的子弟,但求人品端正,不問他家世怎樣,就馬虎一些,嫁了去完事。你是真孝順我的,就不要十分倔強,這就比同死同歸好得多了。”春瑛聽了,隻得點頭答應,說:“聽憑母親作主,女兒決不多言就是了。”胡氏聽說,方才欣慰起來。不上幾時,家中忽然失竊,把胡氏房中的東西,偷個淨盡。